楼上装修楼下漏水
物业一班
刘婷婷
基本情况:万科物业17楼小王家装修私自将没有防水的房间改为卫生间,楼下小李家因为王先生不合理的装修将水漏到楼下,小李找到小王,小王认为自己家的事别人管不着,然后小李找到物业,物业找到小王要求恢复,小王置之不理,于是物业下了整改通知书,小王拒不整改,小李一气之下将楼上业主小王与物业告上法庭。
案例分析:由于万科物业17楼小王私自将没有防水的房间改为卫生间,物业下整改通知还拒不整改,于是楼下业主小李先生将小王和物业告上法庭。
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五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第八条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订施工方案,并做闭水实验。
第三章第十五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装修人和装修人委托的装饰装修企业。装修人对住宅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当告知邻里。
第三章第十六条装修人,或者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第三章第十八条有关部门接到物业管理单位关于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违反本办法行为的报告后,应当及时到现场检查核实,依法处理。
第六章第三十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按照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进行现场检查,对违法法律、法规和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应当要求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纠正,并将检查记录存档。
第七章第三十三条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造成相邻住宅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装修人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装饰装修企业责任的,装修人可以向装饰装修企业追偿。
第三十八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一)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的,或者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的,对装修人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物业管理单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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