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公告
- 年度报告
- 中期报告
临时公告
- 业绩预告
- 召开股东大会通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公告
- 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告
- 重大投资类公告
- 关联交易类公告
- 其他公告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重点公告分析之五: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2)
分析与讨论
单位:万元
重点公告分析之五: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3)
分析与讨论:
1、广州证券是一家中小券商,从规模、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来看,在国内证券行业均处于排名靠后位置。目前,国内证券行业正处于加速分化阶段,中小券商的市场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将越来越弱。
2、穗恒运主营发电业务,并无经营证券业务的经验和人才,在此阶段动用亿元(占净资产74%)%股权,成为其第一大股东。根据最新发布的《关于发布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10号的通知》,穗恒运很可能被中国证监会要求锁定广州证券股权60个月或48个月。一旦证券行业步入低谷,该项长期股权投资有可能成为穗恒运的一场噩梦。
重点公告分析之五: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4)
分析与讨论:
3、广州证券第一大股东是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应为广州市政府。穗恒运的实际控制人为广州开发区委员会,推测该次股权收购行为可能是广州市政府的一种安排。
重点公告分析之六: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 年中期业绩预告
公告编号:2008-022
公告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1号----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
分析与讨论:公司在公告原文中将“2008年上半年”写成“2007年上半年”,属于严重错误。体现其信息披露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够,对投资者不够负责。
重点公告分析之七: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公告编号:2008-023
公告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下列情形:(一)公司因前期已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存在差错被责令改正;(二)公司已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存在差错,经董事会决定更正的;(三)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符合第二条的公司应当以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方式及时披露更正后的财务信息。 第八条 更正后的财务报表中受更正事项影响的数据应以黑体字显示。
分析与讨论:公司没有按照规定披露具体更改内容,不符合相关规定。
重点公告分析之八: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1)
公告编号:2008-025
公告依据:
1、《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八章其他: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向本所报告并披露:(三)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2、《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7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第十一条:上市公司变更重要会计估计的,应在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比照自主变更会计政策履行披露义务;
重点公告分析之八: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
分析与讨论:公司受制于成本上涨并无法有效传导的压力,在此时点改变会计估计变更,无论有什么充分的理由,都无法避免外界质疑公司的财务不稳健。因此,尽管没有强制要求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会计估计变更发表意见,公司仍旧做了此安排,此外,公司还借助资产评估师和会计师的声音对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进行佐证。通过此种方式增加“会计利润”,减少了管理层的经营压力,但会增加投资者对管理层操纵利润的担忧。
综合评价
总体来看,公司的信息披露中规中矩,但仍存在信息披露不尽充分或不尽准确的问题。
尽管没有进行详尽的财务分析,但仅从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来看,公司受制于政策限制,且无法有效传导成本上涨压力,有通过“财务安排”调控业绩的倾向。
公司是一家国有控股企业,受政府调控、约束和支持的余地均较大。
第三章 城市土地使用权招标投标
第一节 城市土地使用权招标投标 概述
第二节 城市土地使用权招标投标 程序及操作
第一节 城市土地使用权招标投标概述
一、城市土地制度的基本理论
二、城市土地市场
三、城市土地市场的特征
四、城市土地市场建立的意义
五、城市土地使用权招标投标
一、城市土地制度的基本理论
探讨新型的城市土地制度,即: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实现城市土地使用的商品化、有偿化,并且在获得城市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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