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建筑部分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或改建的属于下列抗力级别范围内的甲、乙类防空地下室以及居住小区内的结合民用建筑易地修建的甲、乙类单建掘开式人防工程设计。
1防常规武器抗力级别5级和6级(以下分别简称为常5级和常0mm的现浇混凝土墙。不利于平时使用的抗爆隔墙和抗爆挡墙均可在临战时构筑。临战时构筑的抗爆隔墙和抗爆挡墙,其墙体的材料和厚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组合墙时,其厚度不应小于120mm,并应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2采用砂袋堆垒时,墙体断面宜采用梯形,,最小厚度不宜小于500mm。
,出入口的数量和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
,。
(亦称防护单元隔墙)。防护密闭隔墙应为整体浇筑的钢筋混凝土墙,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甲类防空地下室的防护单元隔墙应满足本规范第4章中有关防护单元隔墙的抗力要求;2乙类防空地下室防护单元隔墙的厚度常5级不得小于250mm,常6级不得小于200mm。
。防护单元之间连通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在连通口的防护单元隔墙两侧应各设置一道防护密闭门()。墙两侧都设有防护密闭门的门框墙厚度不宜小于500mm;2选用设置在防护单元之间连通口的防护密闭门时,其设计压力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2)甲类防空地下室的连通口防护密闭门设计压力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两相邻防护单元的防核武器抗力级别相同时,—1确定;
(2)两相邻防护单元的防核武器抗力级别不同时,—2确定。
,当上下相邻两楼层被划分为两个防护单元时,其相邻防护单元之间的楼板应为防护密闭楼板。其连通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防护单元之间连通口设在上面楼层时,应在防护单元隔墙的两侧各设一道防护密闭门();
2当防护单元之间连通口设在下面楼层时,应在防护单元隔墙的上层单元一侧设一道防护密闭门();
选用的防护密闭门,。
,其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室外出入口:通道的出地面段(无防护顶盖段)位于防空地下室上部建筑投影范围以外的出入口。室内出入口:通道的出地面段(无防护顶盖段)位于防空地下室上部建筑投影范围以内的出入口。)
防空地下室的每个防护单元不应少于两个出入口(不包括竖井式出入口、防护单元之间的连通口),其中至少有一个室外出入口(竖井式除外)。战时主要出入口应设在室外出入口();2消防专业队装备掩蔽部的室外车辆出入口不应少于两个;中心医院、急救医院和建筑面积大于6000m2的物资库等防空地下室的室外出入口不宜少于两个。设置的两个室外出入口宜朝向不同方向,且宜保持最大距离;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两个相邻防护单元,可在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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