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手车买卖合同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当事人约定使用。
二、本合同所称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北京二手车买卖合同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当事人约定使用。
二、本合同所称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到到达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汽车〔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即原农用运输车〕、挂车和摩托车。
三、本合同签订前,买卖双方应充分了解合同的相关内容。卖方应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缴纳税费、报废期等真实情况和信息;买方应了解、查验车辆的状况。
四、双方当事人应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五、本合同“其他约定〞条款,供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
六、本合同示范文本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解释,并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
二手车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如为自然人〕10cm纸20cm*20cm可覆盖、a4纸可覆盖、a4纸无法覆盖、花纹深度少于1.6mm〔轮胎损伤〕。
〔二〕发动机舱内状况:需描述发动机外观状态,各液面状态、线路状况。
〔三〕车内及电器状况:需描述内饰是否有破损,车内是否清洁,仪表是否正常,各局部电器是否工作正常,车窗密封及工作状况是否正常等。
〔四〕底盘状况:发动机油底壳、变速箱、减震器是否有渗漏油现象,转向臂球销、三角臂球销是否松动,传动轴防尘罩是否有破损。
以上局部,如果无任何问题,填写“车辆状况良好〞。有任何问题均需明确注明。
五、质量保证:
明示车辆是否提供质量保证,在对应项前“□〞内打“√〞。如果“是〞,需在“质保范围〞项中填写质保内容。如果“否〞,那么无需填写后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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