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案例分析
由于道路交通中的人、车、路、环境诸要素与道路交通的客观需求不相适应、不相协调等原因,致使交通事故处于上升趋势。面对依然严峻的交通安全形势,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有效地预防和遏制重特大恶性交通事故,仍是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面临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
为此,学生就交通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交通事故呈上升趋势的成因,试作简要分析,通过分析事故案例、展示事故现场图片,用血的教训来警示交通违章者,以达到减少交通违章、降低事故的目的。
以下是一交通事故安例分析: 某驾驶员A 富康RG车型(车内1人)
事故经过:2005年8月22日,A驾驶富康车在×路段,由南向北行驶,车速约15Km/h ,当时天正下雨,路况较差。行至于一居民院门口时,有一未见大人看护的小孩从右侧的院门内追逐跑出。A采取制动措施,小孩(D 15岁)由于奔跑较快及于车距离较近,与A驾驶的富康车右前角相撞倒地,富康车右前转向灯破损、机器盖及右前叶子板受损。
事故责任认定:
:00 A来队报案称:于上述时间、地点,A驾驶小客车由南向北行驶,适有D由东向西从×门口跑出,小客车右前部与D身体接触,致使D受伤倒地,后C驾驶肇事小客车送D去医院治疗。
经调查:
A驾驶小客车在道路上行驶,发生事故后未保护现场,移动车辆时未标明位置,未及时报案,违反《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或者值勤的交通警察,听候处理;过往车辆驾驶人员和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一款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认定A负此事故主要责任,认定D负此事次要责任。因为本次事故中小孩未有成年人看护,一旁独自追逐玩耍导致事故。
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后,在处理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报警,依据伤者情况通知110报警,切不可挪动事故车辆,否则现场破坏责任难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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