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行为标准
目 录
第一章 员工行为标准总那么
1、目的 2、处理原那么 3、适用范围
第二章 员工行为标准细那么
1、细那么特点 等的管理手段,以示教育警戒。情节严重的将给予警告、记过处理。
△-1劳动纪律 △-2会议纪律 △-3个人形象
▲- 未穿工作服上班〔因工作需要除外〕。 ▲- 在配电房、仪表室、操作室及办公场所用餐或吸烟。 ▲- 班中吃零食或打瞌睡。 ▲- 未穿戴工作服、工作鞋、平安帽等劳保用品进入生
产或施工现场〔上下班途中除外〕。 ▲- 上班迟到、早退、旷工和其他违反班中纪律的行为。
负鼓励:给予教育警戒的员工行为
一、以下员工行为,视情节轻重,将给予减发奖金50元-1000元不等的管理手段,以示教育警戒。情节严重的将给予警告、记过处理。
△-1劳动纪律 △-2会议纪律 △-3个人形象
▲- 迟到:未按开会时间出席会议。
▲- 早退:未散会,提前离开会场。▲- 在会场内吸烟,拨打或接收移动 。
▲- 铃声扰乱会场,私下开小会。
▲- 代替他人签到,未经请假缺席会议。
▲- 其它违反会议纪律。
负鼓励:给予教育警戒的员工行为
一、以下员工行为,视情节轻重,将给予减发奖金50元-1000元不等的管理手段,以示教育警戒。情节严重的将给予警告、记过处理。
△-1劳动纪律 △-2会议纪律 △-3个人形象
▲- 男性留长头发,。▲- 剃光头〔疾病除外〕或染怪异头发,着装不标准,坦胸露肚。
▲- 穿拖鞋或高跟鞋(鞋跟高度超过6CM以上)上班。▲- 利用消费卡恶意透支消费。
▲- 厂区内随地吐痰、大小便或乱扔杂物。▲- 扰乱交通管制,冲闯红灯或其它严重违反交通规那么的行为。▲- 着工装进入舞厅、酒吧和其它有损于公司形象的娱乐场所
负鼓励:给予教育警戒的员工行为
二、给予警告的情事
▲- 擅自违反“三大规程〞操作,但未造成不良后果。
▲- 违反首问负责制,对待客人不礼貌,效劳意识差,有事实为证〔年内累计达二次,给予辞退处分〕。
▲- 工作失职,致使输入源头数据或报表、记录表数据出错,造成不良后果。
▲- 其它应给予警告事项。
负鼓励:给予教育警戒的员工行为
三、给予记过的情事
▲-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或调动。
▲- 自用整体资讯系统密码因管理不善,被他人盗用,造成整体资讯系统运行秩序受到干扰。
▲- 未经直接主管同意,委托或顶替他人上班。
▲- 其它应予记过的事项。
负鼓励:给予教育警戒的员工行为
四、给予记大过的情事
▲- 执行公司决定、决议或上级指令时,拖延懈怠或敷衍塞责,情节严重者。
▲- 泄露公司重要会议内容和未经公开的人事安排。
▲- 在公开场合,有意识宣导与企业文化相抵触的言论,造成不良后果的。
▲- 工作严重失职,造成公司利益受到损失。
▲- 其它应予记大过的事项。
负鼓励:给予教育警戒的员工行为
五、给予留岗观察的情事
▲- 委托他人或替他人打卡上下班。
▲- 凡有记过情事,情节严重的。
▲- 一年内累计记大过二次。
负鼓励:给予教育警戒的员工行为
六、解除劳动合同的情事
▲- 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六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九天及以上。
▲- 提供虚假证明或资料,谋取个人私利。
▲- 利用投诉或举报渠道,捏造事实中伤他人。
▲- 成心损坏公共设施或其它公物,按设施修复费或公物价值的100%支付赔偿金,情节严重的。
▲- 在公共场所或宿舍酗酒闹事、打架斗殴。
▲- 参与社会上赌博、吸毒、嫖娼等严重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
▲- 利用掌管的职权和资源,索贿受贿,贪赃枉法。
▲- 利用职位和交易之便收取回扣。
负鼓励:给予教育警戒的员工行为
六、解除劳动合同的情事
▲- 出卖或泄漏公司机密或商业秘密。
▲- 未经公司许可,为他人提供公司管理制度及其它重要资料。
▲- 伪造或涂改财务报销凭证。
▲- 盗窃、侵占或违规放行公司各类物资。
▲- 制造或传播不利于公司稳定的各种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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