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鉴证报告
湖通瑞专鉴字[2014]第A016号
浙江奥特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公司2013年度申请享受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的研究开发项目所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进行审查鉴证。贵公司的责任是对所提供的与研究开发费用相关的会计资料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70号、《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年度)》(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2011年度第10号公告)以及其他税收法规的规定,对所鉴证的2013年度可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项目及费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在进行职业判断和必要的审核程序的基础上,出具真实、合法的鉴证报告。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有关税收政策规定,按照税收相关鉴证业务准则的要求,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现将鉴证结果报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贵公司系经湖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湖开发委投[2010]151号”文件批准设立,由浙江省人民政府于2010年11月月8日颁发“商外资浙府资湖字[2010]00121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由济和集团有限公司、杭州英瑞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正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YOULING WU、TRANSCEND BIOPHARMACEUTICAL LIMITED PANY共同投资组建的外商投资经营企业。贵公司成立于
2010年11月16日,取得湖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33050040001451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7,530万元;实收资本17,530万元;经营期限为长期;住所在湖州市红丰路1366号南太湖科创中心3幢1207室;法定代表人王学超;税务登记证号330501564414540。
2012年12月13日YOULING WU、TRANSCEND BIOPHARMACEUTICAL LIMITED PANY将持有的贵公司23%的股权全部转让给湖州创兴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经营范围:生物创新药和生物类似药的研发,技术转让和技术咨询,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贵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财务核算。
二、企业研发部门的成立、构成和编制人员及固定资产归属审核情况
1、贵公司设置了由吴幼玲为项目总负责人的研发部门。审核确认贵公司研发部门有直接从事研发的人员38人,其中:博士5人,硕士23人,本科10人。经审核,确认2013年贵公司研发部门有“单克隆抗体药物研发的技术引进与再创新”一个立项的研发项目,
2、贵公司归属研发部门的固定资产原值27,599,,本年累计折旧2,171,。审核确认贵公司研发部门所属固定资产专门直接用于研发。审核后的贵公司研发部门的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企业研发用资产一览表(金额:元)
名称
所属研发项目
购入时间
购入金额
是否专门用于研发
归属研发费的折旧
理光复印件DSM720D
全部研发项目
17,
是
3,
数码相机CANON
全部研发项目
2,
是
打印机4套
全部研发项目
9,
是
1,
三洋吸尘器
全部研发项目
2,
是
戴尔电脑2台
全部研发项目
7,
是
1,
LG冰箱5套
全部研发项目
28,
是
5,
中央空调(二机组)
全部研发项目
224,
是
21,
纯化系统2套
全部研发项目
2,340,
是
222,
变压器等
全部研发项目
109,
是
10,
离心机3台
全部研发项目
76,
是
7,
试剂盒2套
全部研发项目
102,
是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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