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五人小组工作汇报
篇:山西省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管理办法山西省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管理办法
各市应急管理局(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五人小组”的“前哨”和“眼睛”作用
煤矿五人小组工作汇报
篇:山西省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管理办法山西省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管理办法
各市应急管理局(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五人小组”的“前哨”和“眼睛”作用,督促煤矿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结合全省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山西省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日
山西省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管理,加强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日常监管工作,有效防范事故发生,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落实煤矿安全监管责任扎实搞好煤矿安全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2022〕186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晋政办发〔2022〕2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以下简称“五人小组”)按照每组五人,每组负责五座煤矿的要求,依据市、县两级分级监管的原则,履行煤矿安全监管检查职责,并对所负责煤矿实行安全监督检查包保责任制。“五人小组”成员分别由采掘、机电、通风、地测、安全等主体专业人员组成。
第三条“五人小组”成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品行端正、克己奉公,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热爱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熟悉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并能熟练应用于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
(三)具有采掘、机电、通风、地测、安全等煤炭院校主体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有2年以上煤矿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煤矿现场检查工作需要的男性公民。新招聘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聘用本辖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或煤矿的在职工作人员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五)每个“五人小组”确定一名成员为组长,组长需具备中级及以上煤炭主体专业技术职称或3年以上煤矿基层工作经历。
第四条“五人小组”实行巡回监管检查机制,每周对包保的每座煤矿巡回检查1次(煤矿停产停建放假期间除外),每月对每个包保煤矿做到全覆盖对表检查。
第五条“五人小组”在巡回监管检查中,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一)依据有关煤矿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制度等,监督煤矿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煤矿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工作,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措施;
(二)监督煤矿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督促煤矿严格执行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依法依规组织生产建设;
(三)重点监督煤矿是否按批准的年度采掘计划进行开拓部署与采掘生产,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执行情况,特殊工种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高危作业情况,防范“五假五超三瞒三不”等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发生;
(四)监督煤矿是否按照隐患整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整改,并将监督情况及时向应急管理部门汇报;、
(五)对照《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检查表》(见附表)开展现场检查。
“五假五超三瞒三不”是指:假整改,假密闭,假数据,假图纸,假报告;超层越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证件超期;隐瞒作业地点,隐瞒作业人员,瞒报谎报事故;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组织生产建设,不经批准擅自恢复整改、恢复施工、恢复生产,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指令仍然组织生产建设。
第六条“五人小组”检查方式以现场检查为主,按照《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检查表》内容,每次每人持一表按照小组分工对表检查,每月完成一次全面对表检查,建立健全检查档案。
第七条“五人小组”对包保煤矿实行一矿一档(每矿的基础资料和巡回检查情况进行分类建档);工作情况实行一日一报告(各组将当日《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检查表》汇总后通过山西省煤矿安全监管执法系统报所属应急管理部门)、一周一汇总(各组将本周检查情况进行汇总报所属应急管理部门)、一月一(“五人小组”日常业务管理机构将各组每月检查情况和包保煤矿安全分析研判情况进行统计总结,并在所属应急管理部门月度安全例会上进行通报)。
第八条“五人小组”在巡回监管检查中发现煤矿存在一般事故隐患,要督促煤矿立即整改,暂时不能完成整改的按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要求限期整改,对逾期不能完成整改的或整改过程中未按规定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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