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答辩状
辩论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被辩论人:
住址:
因原告知辩论人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提出辩论理由如下:
辩论事项:
1、恳求法院判决驳回被辩论人针对辩论人提出的诉讼恳求。
2、恳求法院判决由被辩论人担
医疗纠纷答辩状
辩论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被辩论人:
住址:
因原告知辩论人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提出辩论理由如下:
辩论事项:
1、恳求法院判决驳回被辩论人针对辩论人提出的诉讼恳求。
2、恳求法院判决由被辩论人担当本案的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一、辩论人不存在医疗过失行为,不应担当赔偿责任
1、辩论人是经______市卫生局核准成立的合法医疗机构,具备开展正常外科诊疗活动的资质。原告知称辩论人“”没有法律依据。
2、辩论人对原告的诊疗活动没有违反医疗卫生治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标准、常规。
原告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左右到辩论人处就诊,原告主诉于1小时前不慎摔倒臀部先着地,致左髋关节痛苦活动受限1小时。既往病史:既往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病史40余年,有青霉素过敏史。经X光检查示:左股骨颈骨折。为求进一步治疗,门诊以:左股骨颈骨折收住入院。外科检查:左下肢较对侧短缩约2CM,左足外旋畸形,左髋关节压痛叩痛,轴向扣痛,左髋关节活动受限,可闻及骨摩擦音,左下肢深浅感觉存在,左足背动脉动可。辩论人当时按诊疗常规测了体温、血压、心率和听诊,℃、血压140-90/mmHg、心率84次/分,骨盆正位片帮助检查:左股骨颈骨折。初步诊断:1、左股骨颈骨折,2、慢性支气管炎,3、肺气肿。辩论人针对原告的病情做出如下诊疗规划:1、外科护理常规2、完善帮助检查3、患肢皮牵引,建议手术治疗4、术后联合抗生素掌握感染5、活血化瘀及对症支持治疗。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行左股骨颈骨折切开复位空心加压螺钉内固定术。病人自述对青霉素有过敏史,针对这种状况辩论人术前赐予广谱抗生素加替沙星以及抗厌氧菌药物替硝唑联合静滴两天,术后针对病情连续联合应用抗生素预防掌握感染。
综上可见,辩论人对原告整个诊疗过程没有违反医疗卫生治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标准、常规。辩论人已依据执业阅历和医疗条件进展了相应的检查、诊断、治疗,尽到了临床应尽的留意义务。
二、原告的损害结果为其疾病所致,与辩论人的医疗行为不存在因果关系
原告知称“由于被告的失误致原告其伤处产生严峻感染,被告在未查清病情的状况下盲目按一般术后正常状况治疗,病情逐日加重….由于延误治疗时间,致使原告的一块骨头被取出”与事实不符。辩论人对原告的诊治不存在失误,原告术后消失感染属于临床常见的并发症。术前辩论人已以《手术知情同意书》的形式告知了原告,原告及其亲属已经在该同意书上签字。该《手术知情同意书》明确载明白术中或术后可能消失的并发症、手术风险:1、麻醉意外,心跳呼吸骤停2、切口感染,不愈或拖延愈合3、骨折不愈合,引起股骨头坏死,重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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