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大楼火灾事故分析
一、事件简要经过
2009年2月9日晚20时27分,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央电视台新址园区在建的附属文化中心大楼工地发生火灾,熊熊大火在三个半小时后得到控制,在救援过程中造成一名消防队员牺牲,6名消防队员和2名施工人员受伤。建筑物过火、过烟面积21333平方米,其中过火面积8490平方米,楼内十几层的中庭已经坍塌,位于楼内南侧演播大厅的数字机房被烧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383万元。
二、事故工程简介
发生火灾的大楼是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电视文化中心,高159米,被称为北配楼,邻近地标性建筑的央视新大楼。央视新台址工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商务区核心地带,由荷兰大都会建筑事务所设计,并于2005年5月正式动工。整个工程预算达到50亿元人民币。
三、事故原因分析
9日是中国农历正月十五,是传统节日元宵节,人们有闹花灯、放烟火的习俗。根据北京市政府规定,这一天也是今年春节期间五环区域内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最后一天。此前,北京已连续160天没有有效降水,空气干燥。但北京气象专家9日晚说,,属于微风,基本上不会形成风助火势的严重状况。由于风力的影响,大大减少了本次事故的损失。
本次火灾事故的发生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建筑单位: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组织大型礼花焰火燃放活动
有关施工单位:大量使用不合格保温板,配合建设单位违法燃放烟花爆竹
监理单位:对违法燃放焰火爆竹和违规采购、使用不合格保温板的问题监理不力
有关政府部门:对非法销售、运输、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以及工程中使用不合格保温板问题监管不力。
四、事故调查处理
71名事故责任人受到责任追究。其中,中央电视台副总工程师、央视新址办主任徐威,央视新址办副主任王世荣,央视国金公司付总经理兼总工程师高宏等44名事故责任人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7名事故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给予时任国家广电总局党组成员、中央电视台台长、分党组书记、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建设工程业主委员会主任赵化勇行政降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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