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平度市委办公室( 通知)
平办字〔2007〕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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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平度市委办公室
平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07年档案工作目标管理
考核意见》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市委各部委,各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档案业务建设,提高机关档案工作服务水平,根据《山东省档案管理考核办法》和青岛市《2007年度区(市)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绩效检查标准》的要求,现就2007年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考核范围
市直单位、镇(街道、园区)机关、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包括学校、医院等)档案工作,均列入考核范围。
二、考核标准
见附件。
三、考核方法
1、单位自查。被考核单位首先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填写年度档案管理考核书(由山东省档案局统一制发)一式二份,于10月20日前报市档案局。
2、检查评分。市档案局成立考核小组,依据标准审查资料,听取汇报,实地检查,提出考核意见,初步确定考核等次。
3、意见反馈。由考核小组向被考核单位反馈意见。被考核单位对考核有异议,可当面向考核小组提出,或以书面形式向市档案局反映,市档案局应认真核查,及时答复。
4、确定等次。对市直和镇(街道、园区)档案管理考核均实行百分制(不含加分,加分作为评选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时参考),根据考核得分设特级、一级、二级、合格、不合格5个等次。98分(含)以上为特级,90分(含)至98分为一级,80分(含)至
90分为二级,60分(含)至8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确定为不合格:(1)未按规定设立档案工作机构,配备档案工作人员,开展档案工作的;(2)有积存文件未归档的;(3)拒绝按规定向市档案馆移交档案或送交现行文件的;(4)发生档案损毁、丢失、失密、泄密等违反档案法规行为的;(5)所属单位有2个以上考核不合格的;(6)逾期未填报档案工作考核书及自查报告的;(7)经考核未达到60分的。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12月下旬由市委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考核情况进行通报。对不合格单位,由市档案局发送限期整改通知书,到期仍达不到合格要求的,依照档案法规进行处理。各单位档案管理考核结果要作为对单位分管领导和档案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重要参考。特级、省一级由山东省档案局颁发证书,特级、省一级、省二级单位应根据《档案法》等有关规定对有关人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附:二○○七年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标准
中共平度市委办公室
平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3月8日
附件:
二○○七年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标准
序号
考核内容
基
本
分
评分标准
加分
1
认真贯彻实施档案法规,建立分管领导、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完善的档案工作制度。
10分
认真贯彻实施档案法规,建立健全各项档案工作制度,得配分。出现违反档案法纪现象不得分;无分管领导、未建立档案人员责任制的扣2分;档案归档、保管、销毁、保密、利用、统计制度缺一项扣1分。
2
(1)市直单位、镇(街道、园区)机关完成2006年文件整理归档;目录录入“易初档案管理系统”,并向市档案馆移交。(2)市直单位、镇(街道、园区)机关档案室保存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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