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水计划指标的核定或批准办事指南
BSZN-5313-2012/00
用水计划指标的核定或批准
办事指南
2012-07-01发布 2012-07-01实施
上海市奉贤区水务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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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上海市奉贤区用水计划指标的核定或批准的申请与办理。
二、事项名称和代码
事项名称:用水计划指标的核定或批准
事项代码:5313
分项名称:新办(首次)
三、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
《上海市供水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
《上海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三款
《上海市深井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一)办理机构名称及权限
上海市奉贤区水务局,包括受理、审查和决定。
(二)审批内容
用水计划指标。
(三)法律效力
获得用水计划指标的审核决定书,申请人可以依照核定或批准的用水计划用水。
(四)审批对象
在本区供水企业自来水管网到达区域的服务范围内(上海市自来水奉贤有限公司和上海中法星火自来水有限公司供水范围),在水的重复利用率、用水单耗达到规定的行业指标的情况下,因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合理增加用水计划指标的用水户。
五、审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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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水指标得到落实。
六、审批数量
无审批数量限制。
七、申请材料
(一)形式标准
本审批采用当场受理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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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项目类别:产量增加类
1、用水计划指标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法定身份证明材料;
3、用水计划核定下达通知书(原件);
4、申请单位节约用水管理制度;
5、申请单位近三个月用水记录台帐;
6、产量人员增加相关证明材料(订单、加工供货合同、新增人员劳动合同);
7、上月度用水情况统计表(月均用水量3000吨以上单位提供);
8、水量平衡测试报告(月均用水量5000吨以上单位提供,如没有测试报告的单位可与局受理窗口签订水量平衡测试承诺书)(原件)。
项目类别:扩建施工类
1、用水计划指标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法定身份证明材料;
3、用水计划核定下达通知书(原件);
4、扩建工程立项批文;
5、施工工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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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节水设施施工方案(月均用水量5000吨以上单位提供)(原件);
7、上月度用水情况统计表(月均用水量3000吨以上单位提供);
8、水量平衡测试报告(月均用水量5000吨以上单位提供,如没有测试报告的单位可与局受理窗口签订水量平衡测试承诺书)(原件)。
项目类别:租赁类
1、用水计划指标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法定身份证明材料;
3、用水计划核定下达通知书(原件);
4、申请单位节约用水管理制度;
5、申请单位近三个月用水记录台帐;
6、租赁合同;
7、上月度用水情况统计表(月均用水量3000吨以上单位提供);
8、水量平衡测试报告(月均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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