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1、总则
为规范工程结算,依照生产管理部组织施工并提交结算材料,计划经营部组织结算书编制及催收工程款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2、工程结算的依据编制建设工程结算主要依据以下文件资料:
(1)工程承包合同。
(2)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工期。
(3)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记录和有关费用签证。
(4)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
(5)预算定额、材料预算价格表和各项费用取费标准。
(6)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文件。
(7)其他有关政策规定。
3、工程结算的内容
根据工程结算对象不同,可以划分为以下两类:
(1)工程承包合同结算,即对公司承接的工程,已完成的工程,经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后,按规定由建设单位向施工企业支付工程款项的经济行为,包括预收工程备料款和预收工程价款的结算,由计划经营部负责。具体如下:
承揽合同预付款的收取:
预付款按合同约定的的比例收取,甲方具体的手续办理由现场项目部负责。
:
。
(如果有)。
;
。
,甲方具体的手续办理由现场项目部负责。
。
。
:
,项目部需将关于本合同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签证资料、设计变更、设计追加、另行委托等信息资料报计划经营部。
,根据签订的具体合同编制工程结算书。
,报分管领导审核,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提交甲方审核。
,如项目撤离现场较早,具体事务由计划经营部办理,项目经理需配合。
。
,收款工作按上述的要求办理。
、整理和归档工作。
4、工程结算方式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规模、资金来源、施工工期和承包方式的不同,分别采用以下几种结算方式:
(1)定期结算,是指定期由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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