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施工实施依据标准
一、绿色施工实施依据
1、必备条件
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关于禁止与限制使用的落后淘汰技术、工艺、产品等规定。
无发生较大生产安全及重大质量事故,无因施工扰民、“四节一环保”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被曝光和处罚等情况。
符合条件或基本符合条件的,为推荐绿色施工工程或通过达标工地评审的主要依据。如因违规或受行政处罚的,不予通过评审。
2、策划与目标
建筑施工企业是创建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的责任主体,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工程项目创建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总负责,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各专业施工单位负责其相应施工部分的创建工作。以施工节能、绿色施工为主线,建立创建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的各项管理制度和体系,明确责任。
确立节能降耗和资源节约、材料节约等目标;指标分解科学、合理,并组织实施。
3、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专项施工方案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对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独立成章,以此为依据编制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的专项施工方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
专项施工方案符合绿色施工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和环境保护
等要求,能体现科技进步、技术创新,内容详实、措施得当。
4、预评估与过程管理
按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要求对施工过程实行动态管理,按项目实际,合理划分阶段,加强各阶段监控。
有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分阶段自评和预评,有考核评估意见,有整改,体现过程管理的成效。
5、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公示牌
现场入口处设有公示牌,按“四节一环保”要求,有目标、分解指标、主要措施等,内容符合要求。
二、节能与能源利用
1、施工能耗控制指标
按公司下达工程项目的指令性计划,制定工程项目单位(吨标准煤/万元)施工产值能耗控制指标(电、油、汽分别计算,汇总按统一计量单位)。
按预分配系数,施工现场分别设定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三个区域的用能定额指标。
2、分路供电、分别计量与台帐
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分路供电、分区域设置、分别计量。建立台帐,有原始记录,数据真实;定期核算,有对比分析。
3、优选高效节能设备,禁限淘汰落后设备依据建设部第659号《关于发布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公告》,优先使用国家、行业推荐的节能、高效、环保的施工设备和机具,禁
止耗能超标机械进入施工现场。
建立施工机械设备技术档案和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施工设备和机具的管理、维护和保养。
4、大型机械设置与工地照明
合理设置大型施工机械设备,使用能效比高的用能用电设备,工序安排得当,体现降耗;合理配置各类用能设备,办公、生活和施工现场采用节能照明灯具,配置率大于90%。施工照明有控制措施,宿舍生活照明应配置限流装置。
三、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1、水资源控制指标按公司下达工程项目的指令性计划,针对项目特点和地域情况,合理制定工程项目单位(立方米自来水/万元)施工产值水资源消耗控制指标。
按预分配系数,施工现场分别设定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三个区域的用水定额指标。
2、分路供水、分别计量与台帐
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分路供水、分区域设置、分别计量。建立台帐,有原始记录,数据真实;定期核算,有对比分析。
3、非传统水源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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