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既处于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任务极其艰巨繁重。司法行政机关是政法机关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上承担着极端重要的任务。特别是在推进成都统筹城乡、“扩大开放年”和“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建设进程中,司法行政机关既是重要参与者,又是重要保障力量,如何确定司法行政工作发展战略,更好更优更全地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值得深入研究和探讨。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司法行政工作必须从战略上作出重大变革,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实现思想观念大飞跃、工作模式大调整、科技运用大跨越、队伍建设大转变为目标,以“服务城乡统筹、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为重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衡量和检验工作的根本标准,着力推进基层基础建设规范化、队伍素质建设专业化、司法行政管理法制化、日常工作运行信息化,全面优化升级司法行政服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努力建设法律服务最优、法治文化最浓、法治环境最佳的首善成都。
●敢破敢立:思想观念实现大飞跃
发展实践没有止境,解放思想未有穷期。观念更新、思路转变、难题破解、体制机制完善,都必须解放思想。在服务城乡统筹中,司法行政机关更要坚持解放思想、敢破敢立,着力转变不
适应、不符合新形势、新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以思想观念大转变、大飞跃形成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发展新共识。
(一)深化发展观念。发展是当代世界主题,也是当代中国主题。在新历史起点上,司法行政机关面临着空前历史机遇和崭新挑战,特别是在经济社会转型中,各种利益冲突、矛盾纠纷呈高发频发态势,更加要求司法行政部门当好排头兵,充分运用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等柔性治理手段,积极参与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和基础性问题。全体司法行政人要有强烈发展意识,破除“无法作为、难以作为、不愿作为、不能作为”思想束缚,树立“有为才有位、有位更有为”观念,以“有为”争取“有位”,主动调整步伐,开阔视野,以“跳起来摸高、跑起来办事”的工作作风和精神状态,站在新的平台谋划长远、决定方向、创新思路、改进方法,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全面开放观念。历经十年大开发的西部,后发优势已显现;东西部间差距正逐步被打破、被跨越。今年又是成都确定的“扩大开发年”,继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是推进成都跨越式发展的必由之路。在这种背景下,司法行政机关必须乘势而上,破除以满足现状、不求思变、自我设限、不敢突破为特征的“盆地意识”,要以更加开放的胸襟、更加主动的姿态来适应形势发展,以战略性思维和国际化视野谋划工作,从产业支撑、法治环境营造、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找准抓实司法行政工作服务“开
放年”和“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建设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提档升级、迈向一流。
(三)依法治理观念。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的重要特征是实现“自然之美、社会公正、城乡一体”的和谐统一。公平正义是“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的重要内涵,建设法治城市、坚持依法治理是“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应有之义。随着城乡一体化推进,城乡群众在享受高质量物质文化生活同时,更加看重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更加渴望公平正义、更加盼望权益保障、更加希望社会和谐。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回应群众新期待,整合系统资源、发挥职能优势,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营造安定和谐社会环境;深入推进地方、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着力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实现群众共商共治、共创共享;广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努力在全社会形成知法、守法、用法氛围,不断提升城市法治文明建设整体水平。
(四)服务为本观念。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也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当前,社会更强调公民本位、社会本位,“以人为本、法律至上”已成为经济社会生活基本准则,政府应定位于服务者角色,把服务为本作为政府机关的重要职业操守。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工作内容和价值追求理应坚持服务为本。全体司法行政人要深刻认识新时期为人民服务的重要内涵,自觉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各项工作的根本标准,关注广大城乡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期待和新要
求,进一步完善城乡一体、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体系,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的法律服务职能,积极推动经济法治化、社会法治化和政府依法行政,把每一件事情的办理、每一名群众的接待,都作为践行服务为本的具体实践,在履行司法行政职能职责中大力彰显服务为本。
●创新发展:工作模式实现大调整
新形势下,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法治建设职能部门,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和服务方面责任重大。但司法行政工作仍存在基层基础工作薄弱、队伍整体素质亟待提高、日常运作模式需要优化等困难和差距。对此,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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