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Q典型与《阿Q正传》艺术结构问题
一
在被称为现代文学史上的“歌德巴赫猜想”的阿Q典型研究中,许多问题已争论了70多年,虽说至今并未完全取得圆满结论,但随着新时期思想解放的深入,许多方面已有了一些共识。例如,阿Q的精神胜利法,作为“人的一般本性”表现的精神现象,具有很大的普遍性,因而我们今天不再困惑于1956年何其芳提出的“困难与矛盾”,即所谓“阿Q是一个农民,但阿Q精神却是一种消极的可耻的现象”,不再为究竟把阿Q划为哪一阶层的农民而争论,也不再讨论阿Q究竟有没有农民阶级的革命性或阿Q似的革命的真实性与后遗性,等等。这些共识的发展也许正酝酿着对阿Q典型问题的“最后冲刺”,当然,如大家所说哲学社会科学的论争很难说“最后一句话”,但对相对真理的每一次逼近,总是很有意义的,阿Q典型研究之所以至今仍有极大的魅力,大概正是因为它是有意义的。
过去的阿Q研究虽说已争论了70多年,但似乎还有一尚未引起争论而实际很有意义的问题,即《阿Q正传》本文实际存在的艺术结构上的两半之分,这个问题对于理解阿Q典型是很重要的。即使只是从艺术直觉上,我们也可感悟到作品前后两半之间,无论在情节逻辑与场景构成,或形象描绘与语言格调,以至于人物性格意蕴等方面,两半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异。过去也有人指出过作品在艺术表现上前后的不同,但未能深入讨论或明确地作为一个问题提出。我以为作品本文艺术结构上的这个两半之分是一个需要明确提出并准确把握的问题,因为这是造成阿Q研究困难的一个重要原因。
所谓两半,虽然不能作机械的绝对的分割,但从实际来看,是可以以第四章“恋爱的悲剧”之结束为界,则前后两半可以各成为相对完整的组合,假如各自独立成篇,只要稍加组织便无太大的缺憾。那么,两半之间的差异主要表现在哪里呢?试从如下三方面略作分析:
(一)叙事模式及叙述者有艺术结构中的主体性并因此而引起的文章体格的变化。由于这个变化,作品前后两半在体格上呈现出着“论”与记“传”的差异。例如,第一章“序”,叙述者“我”虽不是一个出场人物,却是作品形象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作品中一个不在场而不可或缺的人物,作品的内容实际是以“我”这个人物的主体性评述为主的,是从“我”的角度对阿Q这个人物的行状所作的介绍性描述,作品中有一句话说:“先前,我也曾问过赵太爷的儿子茂才先生……”,正说明“我”这个叙述者是与阿Q同时代的一个人物,作品对阿Q的描述中不能不包含着“我”的理解与情感等内涵,阿Q的性格特征正表现为
“我”对一种很突出而又有着普遍性的人性现象的评价与例释,这才可以解释作品中为什么时时会有针对传统观念的惯例以及对所谓“胡适之先生的门人们”的并非恶毒的嘲讽,这种叙述者“我”的具有评论色彩的理解与情感直接介入以至于成为艺术结构中的关键成份,正反映著作品内涵的着“论”的特质。接着的三章,虽渐渐地隐去了“我”字(但在直接评论时又往往连用几个“我们”),并且,对阿Q的行状的形象描绘增强了具体性与生动性,但仍脱不出这是一种“我”对一种人性现象的评述的范围。由此也可理解那些从文笔角度来看不算很和谐的议论文字为什么在第一章以后仍时时出现。总之,作品的前半倘或独立成篇,则比之《阿金》一类杂文恐怕是更具杂文特质与评论色彩的。作品的后半却显出了不同。不仅是作为艺术结构的主体成份的代词“我”或“我们”已经消失(在第一章中用了1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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