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大学外语学院
2017届毕业生论文管理规定与写作指南
第一部分毕业生论文管理规定
毕业论文是训练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培养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实践教学环节,目的是通过学生的亲身实践,掌握研究的基本方法,培养撰写研究报告的能力,为学生日后在岗位上的自身发展提供一定的理论基础,积累一定的研究经验,从而具备一定的研究能力。
一、基本要求
1、学时及学分等要求
毕业论文为60学时、2学分,在第三学年第六学期结束之前完成。
2、选题原则
由学生根据导师(或导师组)的指导选题,也可以从各类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中选题,或以其它方式选题,选题可以由教师提出,也可以由学生提出。应符合以下原则:(1) 选题应联系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实际需要,对某些基础理论和学术问题进行探讨,并尽可能结合学校的科研项目和社会生活的实际问题进行研究和设计。(2) 选题要考虑学生的专业基础和实际水平,选题不宜过于宽泛,应是学生在短期内经过努力能基本完成或者可以相对独立地做出阶段性成果的课题。(3)应鼓励和支持少数优秀学生选做创新性强或与导师的研究课题紧密结合的课题。(4) 毕业论文一般为一人一题。(5)鼓励学生做实证性的科学研究,对所收集、调查的数据资料运用图表进行量化分析。以体现科研与实践相结合的研究方法。
3、指导教师
每个学生都要有确定的指导教师对综合论文训练全面负责。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含讲师)的教师担任,此外根据需要也可安排辅导教师。导师主要负责指导学生进行开题和论文撰写工作。
二、论文撰写与答辩
1、论文撰写要求:
论文应综述前期的研究成果,说明本项研究的起点、研究的创新之处。论文中不得采用伪造或篡改的数据与资料,不得抄袭他人成果。论文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视为抄袭:论文有三分之一篇幅内容与他人论文内容雷同;大段引用他人论文内容而未标明引用出处;主要论点、论据雷同等。抄袭行为在撰写时一经查出,由指导教师批评教育使其改正;知错不改者按作弊论处,毕业论文成绩计零分,取消答辩资格。
2、答辩工作要求:
答辩工作在第六学期末进行。每位学生必须进行毕业论文的答辩,答辩工作由学院负责组织,答辩小组的成员为3名以上教师(讲师以上)。除指导教师外,论文在答辩前至少应经一位答辩小组的成员评阅。答辩前由指导教师对论文给出评语,评阅教师写出评阅意见。答辩完毕由答辩小组根据指导教师、评阅人的意见及答辩情况,评出答辩的成绩。
三、毕业论文成绩的评定:
1、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成绩的评定,首先由指导教师进行初评,写出评语,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等记分。
2、成绩评定标准
优秀:调查研究深入,掌握资料充分,独立完成作业,观点正确,立论新颖,有独立见解,论文条理清楚,论据充足有力,逻辑性强,文字精炼、流畅,书写工整。设计方案合理、实用,图表正确、清新、规范,运算准确,字数符合要求。对实际工作有参考价值。
良好:调查研究较深入,掌握材料充分,独立完成作业,观点正确,立论新颖。论文论据比较充足有力,条理清楚,文字通顺,书写工整。设计方案合理,图表正确、规范,运算准确,字数符合要求。对实际工作有一定参考价值。
中等:调查研究较深入,掌握材料较充分,独立完成作业,观点正确。论文论据较充分,条理较清楚,有逻辑性,文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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