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学》课程单元教学设计
一、教案
模块4
亲子关系
单元
标题
特殊的亲子关系
单元序号
9
授课对象:法律实务专业
学时:2
上课地点:304
教学
目标
能力(技能)目标
知识目标
1、、能够指导他人进行亲子鉴定
2、、能够为非婚生子女提供法律保护
4、能够为人工生育子女家庭纠纷提供咨询
1、婚生子女的推定与否认
2、非婚生子女的认证
3、人工生育子女的法律地位
教学
重点
新修改的婚姻法对亲子鉴定的规定
教学难点
有关此部分内容在现实中新情况新内容层出不穷,而法律相对滞后
能力训练任务及案例
训练任务:1、为当事人制定一份司法亲子鉴定材料清单
2、编制一份亲子鉴定程序图
案例1、
郭某(女)与李某于1981年结婚。婚后,郭某不能生育,李某在外与一女子有不正当关系,于1992年1月15日生育一男孩。小孩出生后和李某、郭某共同生活。2004年2月24日,李某与郭某因感情破裂,经法院主持调解,自愿达成离婚协议,确定小孩由李某抚养。8月13日,李某遭蛇咬,因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小孩以生活费与学习费用无着落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郭某承担抚养费责任
案例2、
张某(男)与李某(女)结婚后,引来人们多少的羡慕。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张的
精子质量达不到生育的指标。为此双方一致决定做人工受精,李某连续做了三次都没有成功
怀孕。李某随即决定到外地大医院去试一试,可是张某却不同意,最后李某还是独自去做了人工受精,并且成功地怀孕了。没有想到的是,正因为这个孩子,夫妻双方从此有了隔阂。两年后,双方决定离婚,孩子由李某直接抚养,但张某不愿意负担孩子的抚养费
教具
多媒体、
作业
案例分析
教学
材料
教材: 《婚姻法学》,
参考书:1、《婚姻家庭案例分析》
2、《婚姻家庭疑难问题解答》
二、教案头
步骤
教学内容
教学方法和手段
学生活动
时间分配
1、告知
(教学内容、目的)
内容:1、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的区别
2、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
3、人工生育子女的法律地位
4、新法对亲子鉴定的规定
目的、通过掌握相关法律条款能为当事人提供咨询,,
播放视频
学生观看
5分钟
2、初步掌握基本知识或能力)
1、如何界定非婚生子女
2、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
3、法律对非婚生子女的认证
展示课件并进行讲解
学生分析案例1
查阅相关条款
分小组进行
15分钟
3、归纳提升
1、子女关系的类型
2、人工生育子女问题处理
点评成果
进行讲解
学生分组进行讨论并汇,听讲
20分钟
4、深化(能力项目)
为张华进行亲子鉴定提供咨询并帮其制作亲子鉴定程序图
教师指导,解答问题
学生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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