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企业工伤事故心得体会.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19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19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19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该【企业工伤事故心得体会 】是由【泰山小桥流水】上传分享,文档一共【19】页,该文档可以免费在线阅读,需要了解更多关于【企业工伤事故心得体会 】的内容,可以使用淘豆网的站内搜索功能,选择自己适合的文档,以下文字是截取该文章内的部分文字,如需要获得完整电子版,请下载此文档到您的设备,方便您编辑和打印。企业工伤事故心得意会
依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发生工伤事故应该由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肩负工伤保险赔偿责任,这是工伤事故责任的基本办理方式。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企业工伤事故心得意会,供你参照!
企业工伤事故心得意会篇1
生产单位的事故发生率之所以很高,是由于它的行业性质所决定的。诚然,电厂不但有高温度、高压力的设施及管道,还有电压远远高于生活用电的高压电器。各种特别,决定了我们在生产中所面对的危险系数大大增加,但是,这其实不可以以成为我们在事故发生后推却、闪避责任的原因。诚然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祸兮旦福",但是,在"天灾人祸"眼前,难道我们就只能束手无策、束手待毙吗?自然不是。
国家安全生产监察管理局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从前有过一项统计:国内发生的重要事故土面,70%以上的事故都是由于人的因素造成的。这一数听闻明,在实质操作层面上,职工自己的素质和责任心关于事故的发生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或许有的人听到这些会轻轻一笑,感觉事故的发生必定是"天灾"大于"人祸",上班时期遇到了事故,只能说自己的运气不够好。事实真的这样吗?当我们没有依照规程和条例进行操作时,内心诚然不安,但是当看到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的时候,就会感觉违章操作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只要自己当心一点,就不会酿成事故。岂不知,正是由于这样的侥幸心理,使得我们在此后的操作中,一而再地违规操作,最后造成悲剧发生。新职工在入厂教育时没有认真学时工作中麻痹粗心,关于现场的危险源听而不闻,最后造成悲剧一次又一次发生。
安全生产应是"可连续发展"的重要构成部分,特别要表现"以人为本"的主旨。尽管严重事故发生是小概率现象,单举事故损害程度的大小遇到有时因素支配,但是事故是有规律并可以预防的。假仿佛类略微损害事故或无损害事故多次发生,当达到必定概率后,必定发生重要事故;要防备发生重要事故,必定从防备无损害事件和略微损害事故做起,而预防重要工业事故必定做到对重要危险源进行鉴别、议论和控制。所以,加强管理者和当事人的安全意识,做到责权到位,是预防和控制事故发生的主要因素。
安全管理作为我国可连续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构成部分,它既表现了对社会生产力的保护,更重申了对劳动者的保护,这是一个谋求发展的永久话题。而安全教育说终归是人的意识教育,是企业加强安全管理的一项十分重要的手段和详尽内容。安全教育投入多少,见效利害直接关系到企业正常的安全生产序次,其作用不可以低估。从近来几年来的工伤事故来看,绝大多数事故的发生均与职工的安全意识不强、违章操作和违规违纪有亲密关系,细细分析都属于人为因素所致。
企业工伤事故心得意会篇2
工矿企业工伤事故时有发生,也是不可以回避的现实问题。那怎么防备和减少这些事故?除了企业加强管理和教育之外,职工自己素质的提高才是最根本的解决之道。
经过学习xx工伤事故,凄惨的教训给我们敲响了警钟。经过学习我深深的认识到:
一要建立好正确的职业观和培养优异的信仰
建立正确的职业观。爱岗敬业,爱惜自己的工作岗位,对从事的职业有一种骄傲感、神圣感和使命感。培养优异的信仰。一个有信仰的人,才会有责任感,忠实于企业,自觉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有了正确的职业观和优异的信仰才不会在工作中迷失自我,自觉做到听招呼,守规矩。成为企业放心,领导满意的好职工。
二要正确认识八小时工作制
八小时工作制最早由社会主义者罗伯特欧文于1820xx年提出,1866年第一国际日内瓦代表大会提出了"8小时工作,8小时自己支配,8小时休息"的口号,要求各国拟订法律予以确认。
我国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出8小时,均匀每周不超出40小时的工作制度。超长的工作时间,会影响职工身体健康以及文化技术水平的学习提高。更会产生疲备工作,引起工伤事故。合理安排职工的工作和休息,起到保护职工的休息权益,防备疲备工作,从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率,更好的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使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发展。
三要严格遵守八小时工作制
认真遵守分企业实行的标准工作制度。坚持严格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上班会合精神,认真操作,做到不脱岗,不离岗。工作认真负责,按质按量完成岗位工作。积极主动搞好生产现场和设施文明卫生。做好交接班工作。
四要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认真学习设施维修安全操作规程。在生产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设施维修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按规范作业,衣着好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安全用电。高空作业办理高空作业票。在易燃易爆的场所作业,办理动火证。做好安全防备工作。
介绍阅读:工伤事故心得意会优异范文工伤事故安全学习心得意会工伤事故安全学习心得意会个人企业运营心得:关于运营的思虑友好企业心得意会3篇企业产品经理心得:做产品,抓运营不如抓产品,抓产品不如抓人性
2020-06-01
企业工伤事故心得意会篇3
由于工伤事故发生在一个多种社会关系交错的领域,工伤事故自己可能存在民事侵权责任与工伤保险责任的竞合,如何办理二者之间的关系,在《工伤保险条例》中并无明确规定,学术界和司法实务部门的认识和做法也多有分歧。笔者认为,界定工伤事故赔偿责任的法律性质是解决上述问题的基本前提,为此笔者不揣浅陋试对其进行分析,以就教于同行。
一、我国对工伤事故赔偿责任法律性质的态度
(一)我国立法对工伤事故赔偿责任法律性质的认定
我国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的制度规定,经历了从民事赔偿与工伤保险赔偿不重复到并行的变化,与此相应付工伤事故赔偿责率性质的认识,也经过了从单纯保险责任到认可社会保障与侵权责任双重性质的过程。诚然在早期的立法中对工伤事故赔偿责任的属性,并无法律上的明确规定,但从《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方法》规定中可以推导出办理工伤赔偿关系兼有民事赔偿关系的原则—不一样样责任的不重复负担即互相抵免原则;对并行立法思想的表现,最早见于20xx年我国宣告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52条的规定: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相关民事法律,还有获得赔偿的权益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同年宣告的《安全生产法》第48条也规定:因生产安全遇到损失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民事法律还有获得赔偿的权益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但令人遗憾的是,在此后出台的20xx年1月1日起实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对此却未作相应明确详尽的规定。
20xx年5月1日起实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合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第条规定,连续了安全生产法的立法思路,明确规定因用人单位之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央求第三人肩负赔偿责任。经过一段时间的议论和实践研究,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合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续一)》(征采建议稿)中,对工伤事故赔偿央求权作出以下规定: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因用人单位之外的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遇到损害,在第三人肩负赔偿责任后,又央求用人单位依法恩赐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因生产安全事故遇到损害,或许被诊断患有职业病,已经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后,又央求用人单位肩负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诚然该征采建议稿其实不拥有法律效力,但从中我们也可以发现最高人民法院在办理工伤事故责任问题上的倾向性,以及为解决这一立法遗留问题所作的努力。至此,我们有原因相信我国将采用双重赔偿责任兼得的方式办理工伤事故。
(二)对工伤赔偿责率性质认识上的理论分歧
对工伤赔偿责率性质的认识,会合表此刻如何办理工伤保险赔偿与民事侵权赔偿之间的关系问题上。鉴于我国工伤保险立法的现状,学者们对工伤保险赔偿与侵权赔偿关系认识上的分歧,主要会合于企业能否应该肩负保险赔偿之外的侵权责任,肩负的标准是什么。而关于因第三人过错造成工事故的,应赞同劳动者分别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和侵权损害赔偿的权益的看法是一致的,但关于两种赔偿之间能否需要采用共同项目抵扣的方法进行协调,即能否赞同劳动者双重受益仍有分歧。关于工伤赔偿与民事赔偿的序次以及能否赞同社保经办机构代位工伤职工求偿等问题也存在不一样样的看法。笔者同意工伤事故拥有社会保障和侵权赔偿责任双重属性的看法。
二、工伤事故赔偿责任双重性质的理论分析
(一)工伤事故赔偿责任第一属于由社会分担的保障责任
界定工伤事故赔偿责率性质的目的,其实不但是是为了对工伤事故这一现象给出办理方案,更加重要的是要观察哪一种办理方案更拥有正当性。从工伤事故赔偿制度的发展过程可以看出,为劳动者供应最大限度的相同保护的追求,向来是该制度发展的主要推动力。实行工伤保险,正是由雇主肩负劳动关系中法定的安全注意义务要求的必定结果。现代社会的工伤保险赔偿制度是对雇主过错责任的补充和完满。从这个意义上说,作为社会发展选择的结果,对工伤事故责任的办理第一应该重申其社会保障属性,让工伤职工可以"伤有所养、死有所赔、遗有所慰",使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及时获得稳当的救治和广泛营救。工伤保险赔偿标准的法定化以及由保险基金支付保险赔偿金的做法,使得赔偿结果与详尽用人单位的偿付能力之间不再相关系,从而可认为所有受害劳动者供应相同的工伤待遇。同时,由社会分担了原来应由用人单位肩负的防备和化解不测风险的责任,有助于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保证基本的社会公正。而工伤表现赔偿作为一种社会保障,拥有一种较为直接的效应,它可以快速地使受害人渡过难关。舍弃工伤保险赔偿不用,反而第一追究可能存在的民事责任,则是一种制度浪费,更是一种低效率的营救选择。
但是,第一由工伤保险肩负对工伤事故的赔偿责任,在于重申在对工伤事故赔偿瓜葛的办理过程中,受害劳动者不享有对赔偿责任序次上的选择权。这一点是由工伤保险的逼迫属性所决定的。工伤保险赔偿权是劳动者享有的法定的拥有近似"公法"性质的权益,不存在可处罚性,不可以以以协商等方式放弃或让与。
重申责任分担的序次,意味着不排斥其他赔偿责任的存在。工伤保险制度的实质不仅为损失填补,更拥有生计权的保障理念。其中保障功能是第一位的,而赔偿功能是次要的,其赔偿标准的整齐划一决定了它其实不可以以等同于赔偿。可以说,保险"赔偿"掩饰了受害劳动者所受损害的个体差异,在保障标准相对较低的情况下,其营救能力的不足则更加突出。禁止可能存在的其他赔偿责任的介入,不利于对劳动者利益的保护,与我国劳动法的立法主旨也是相悖的。
(二)工伤事故产生原因的多样性,决定了侵权赔偿责任存在的可能
"工伤"是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因工作遇到的不测损害"。所谓"不测",是指发生工伤事故的劳动者自己对工伤结果的出现没有主观故意,但不除掉其他人对工伤损害结果存在过错。自然关于不可以抗力或劳动者单方过错(过错)造成的工伤事故,其赔偿责任由工伤保险独自肩负,这是工伤保险分别工业灾害风险的表现。除此之外,因用人单位过错或用人单位之外第三人的过错造成工伤事故的,都可能发生侵权责任的负担问题。如用人单位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表现为安全设施设施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等;或许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都存在过错,如用人单位指挥劳动者冒险违章作业,劳动者为追求经济效益,而劳动者为更多赚钱加班加点、疲备作业;以及由第三人的过错造成工作时期的劳动者的人身损害,如上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等。

企业工伤事故心得体会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