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院部分内容.doc吉林师范大学辽源分院学生守则
为了全面贯彻《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合格人才,文明修身,不断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严格管理,特制定本守则。
一、志存高远,坚定信念。努力学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面向世界,了解国情,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努力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和人民满意的教师。
二、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弘扬民族精神,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不参与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影响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的活动。培养同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增强社会责任感,甘愿为祖国为人民奉献。
三、勤奋学习,自强不息。追求真理,崇尚科学;刻苦钻研,严谨求实;积极实践,勇于创新;珍惜时间,学业有成。
四、遵纪守法,弘扬正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正确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敬廉崇洁,公道正派;敢于并善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五、诚实守信,严于律己。履约践诺,知行统一;遵从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不作弊,不剽窃;自尊自爱,自省自律;文明使用互联网;自觉抵制黄、赌、毒等不良诱惑。
六、明礼修身,团结友爱。弘扬传统美德,遵守社会公德,男女交往文明;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心公益;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团结合作;仪表整洁,待人礼貌;豁达宽容,积极向上。
七、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热爱劳动,珍惜他人和社会劳动成果;生活俭朴,杜绝浪费;不追求超越自身和家庭实际的物质享受。
强健体魄,热爱生活。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提高身体素质,保持心理健康;磨砺意志,不怕挫折,提高适应能力;增强安全意识,防止意外事故;关爱自然,爱护环境,珍惜资源。
吉林师范大学辽源分院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省奖学金评比办法(见打印材料)
(待定)吉林师范大学辽源分院学生困难补助暂行办法(见原学生手册75页)
吉林师范大学辽源分院学生操行评定办法(见电子材料)
为探索新时期高师专科学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强学生的思想品德素质,进一步完善学院日常管理,改变过去“以罚为主”的德育模式。结合我院《学生专业发展与职业能力培养方案》,培养学生敬业、乐业、奉献的责任心;尊重、友善、宽容的博爱心;规划、塑造、成长的自信心。提高学生职业道德素质,打造具有专业特色的班风,树立良好的校风,特制订学生操行评定办法。
一、评定内容
操行成绩的评定内容,分为基础部分和附加部分。基础部分有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态度、遵纪守法和生活作五个方面;附加部分为加分项和减分项,是以学生具体的行为和表现为内容。
二、评定方法
(一)基础分的评定内容及评分标准(100分,每项20分)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维护国家荣誉,尊敬国旗、国徽,合唱国歌有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不参与任何有损祖国尊严荣誉的活动,有献身于社会主主义事业的思想。
有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基本理论。关心国家大事和时事政治,上好政治理论课和思想品德、时事政策等教育课;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开展的各项政治活动。
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
分院部分内容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