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事变
签订《塘沽协议》
华北事变(1935——)
华北事变是指1935年日本帝国主义企图把华北从中国分离出去而制造的一系列侵略事件,其内容应包括“河北事件”、《何梅协定》、“张北事件”、《秦土协定》、“华北五省自治运动”及“冀察政务委员会”。这些事件基本上都发生在华北地区,故称华北事变。
日军在华罪行
发动原因(经济):
(1)为摆脱1929—1933年的世界经济危机的冲击,日本军国主义分子走上了海外侵略的老路;
(2)为侵苏备战,国小兵少的日本势必要借助中华之物力;
(3)建设不断恶化的伪“满洲国”殖民地经济的迫切要求,日寇希望将东北、华北连成一片、互为补充,以稳固“满洲生命线”。
事件:
(1)1933年,日本向山海关发动军事进攻——标志着日本侵略华北的开始
(2)1934年12月日本冈田内阁正式抛出“华北分治政策”。
(3)1935年1月4日,日本关东军首脑在大连举行会议,决定采取旁敲侧击、逐步推进的办法,以达到其占领华北的目的。(侵略方式:“武力鲸吞”→“渐进蚕食”。日本在华北以军事威胁与讹诈为主,外交压迫为辅,以全面利用汉奸与重点打压相结合,大肆对华北实行经济侵略。)
(4)1935年:5月初,在天津日租界“河北事件”→《何梅协定》;6月,“张北事件”→《秦土协定》;
(5)8月5日,广田外相制定了对华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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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州国”,实行华北地区与满洲国的经济文化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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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月24日,日本驻伪满洲者时散发了一本《日本对华基础观念》的小册子,宣布要“依靠华北民间力量,逐渐使华北明朗化”,提出清除反满抗日分子,建立华北经济圈,实现华北军事合作,扶持华北自治等措施。
(7) 日本帝国主义在迫使国民党中央的势力退出华北后随即积极策动华北五省(河北、山东、山西、察哈尔、绥远)的所谓自治运动,企图使华北五省成为“第二个东北”。
(8)日本分别于1936年1月、1936年8月、1937年2月发表了三次《华北处理纲要》,继续实行“华北分治政策”。
(9)1937年4月,日本内阁抛出《对中国实施的策略》,决定今后“不进行谋求华北分治,或者可能扰乱中国内政的工作”,“华北分治”政策被停止。“华北自治运动”因“华北分治”政策而产生,“分治”政策既已破产,“自治运动”遂成无源之水,历时两年之久的“华北自治运动”以失败而告结束。
华北自治
«秦土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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