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3年2月4日在沙坪坝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沙坪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宏
各位代表:
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12年工作回顾
2012年,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围绕科学发展、转型发展、富民兴区,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围绕中心工作,增强服务大局主动性
多措并举助推“三个转型”。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打击金融诈骗、危害税收征管等经济犯罪,批捕45 人,起诉88人。落实区委《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实施意见
》,按照严格依法、实事求是、区别对待的原则稳妥处理“两虚一逃”案件,慎捕慎诉,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建议公安机关撤案8人。围绕“一区三高地”建设,开展重点项目职务犯罪预防,配合相关部门对拆迁资金、工程开支等情况进行监督,为业主单位提供行贿档案查询90余次。
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坚持把化解矛盾纠纷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对犯罪嫌疑人真诚悔过、赔偿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轻微刑事案件,促成双方和解36件。运用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引入人民调解程序,增强和解效果。如在办理吴勤南因口角纠纷致邻居轻伤案中,积极促成双方和解,化解了邻里矛盾。
延伸职能促进社会管理。加强特殊人群帮教工作,运用不捕不诉社会管理帮教机制使27名失足未成年人重返校园或走上工作岗位。在重庆七中等18所学校建立青少年维权岗,开展以“成长路上我们护航”为主题的检校共建活动。参与社区矫正人员、微罪不诉人员心理矫治和帮扶23人次。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漏洞和风险,及时向发案单位、行政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8份。如在办理舒军重大责任事故案中,针对发案单位管理制度不健全、防护措施不到位问题,发出检察建议被采纳,促进了生产安全。
二、围绕民生民利,提升护民利民便民水平
加强群众权益保障工作。严厉惩治危害民生的刑事犯罪,办理了蒋大平等人利用“医托”诈骗44名患者钱财案、王远臻伪造新东方出国咨询公司公章侵吞24名学生中介费案、柯桂方等人销售假冒伪劣烟草制品案等。查办了教育、医疗、工程建设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20人。与区卫生局共同开展“廉洁行医、廉洁从政”活动,推动出台《沙坪坝区基本药物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促进药品采购制度不断完善。
注重弱势群体司法保护。依法打击侵害残疾人、孤寡老人、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批捕236人,起诉358人。开展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民事行政检察与法律援助协作工作。维护劳动群众特别是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工作,通过支持起诉帮助17名务工人员追讨欠薪和补偿金16万元。
完善群众诉求办理机制。坚持检察长接待日、信访联络人等群众工作制度,全年接待群众来访173人次,其中检察长接访50人次。深入开展领导干部下访活动,采取定点接访、重点约访、座谈走访等方式,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要求。集中清理、化解涉检信访案件,强化检察环节法律文书释法说理,落实风险评估预警责任。对不服法院正确裁判的20件申诉案件依法息诉,防止矛盾积累激化。
三、围绕业务立检,提高执法办案质效
强化宽严相济促进平安建设。共批捕1154人,起诉2043人。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案件,批捕杀人、绑架、“两抢一盗”等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808人、起诉934人;批捕“黄赌毒”、聚众斗殴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613人、起诉611人。从快办理了王成华持刀入室杀害陈国全父子案,邓永强等6人持械聚众斗殴致1人重伤案,刘芯体两次入室抢劫、强奸案等重大恶性案件。认真贯彻中央对轻微犯罪“两减少、两扩大”的刑事司法政策,对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未成年犯,依法不捕132人、不诉44人。
强化惩防并举推动反腐倡廉。立案查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26人,其中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大案 23人,县处级以上要案18人。重钢总医院原院长张俊、西部新城管委会原常务副主任况由春、市政园林局原局长程林、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原党委副书记毛卫东等涉嫌受贿被依法查处。深入教育、卫生等重点领域开展行业预防。认真剖析我区职务犯罪态势,撰写的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被市检察院评为优秀年度报告。举办典型案例巡回展13次,制作廉政宣传短片5部,其中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二等奖、三等奖各1部,优秀奖2部。
强化诉讼监督确保司法公正。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对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监督立案16人;对应当逮捕或起诉的,依法追捕追诉44
人;对证据不足或不构成犯罪的,不捕84人,不诉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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