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车操作规程
各铁路局:
为适应铁路运输生产和科学技术不断发展的需要,确保列车运行安全、正点,使机车操作规范化、标准化,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机车操作规程》进行了重新修订,现予公布,自2000年5月1日起施行。各铁路局要组织机务运用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和机车乘务员认真学习《机车操作规程》,根据新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并认真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2000年5月1日机车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机车乘务员是铁路运输的主要工种,为使机车乘务员操纵列车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机车操作规程》(以下称"本规程")。
第二条机车乘务员和各级机车运用干部必须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本规程的规定,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到"遵章守纪、爱护机车、平稳操纵、安全正点"。
第二章段内作业
出勤
第三条出乘前严禁饮酒,必须充分睡眠,准时出勤。
第四条认真抄阅运行揭示,根据担当列车种类、天气等情况,制订运行安全注意事项,并摘录于司机手册。
第五条出勤时,应按规定整洁着装,携带工作证、驾驶证,到机车调度员处报到,认真听取指导,领取司机报单及列车时刻表,将IC卡、司机手册交机车调度员审核并签认。
接车
第六条交接机车时,认真了解机车运用、检修情况,办理燃料、耗电交接,领取工具、备品。蒸汽机车应到化验室了解锅炉软水情况。
第七条检查机车时,应对走行部、基础制动装置、牵引装置、制动机、电气控制系统、机车行车安全装备和柴油机、主变压器、受电弓、锅炉等进行重点检查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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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铁路局参考本规程自行制定。机务段应根据乘务方式、整备设备、技术作业时间等情况参照上述三种机型"检查给油程序"的技术规定,制定具体检查内容及要求。
第八条东风4型内燃机车电气动作试验按附件一规定进行;韶山4型电力机车高低压试验按附件二的规定进行;JZ-7、DK-1、ET-6(EL-14)型制动机,按附件三至附件五的规定进行。本规程规定以外的制动机检查和试验方法,由铁路局制定。
第三章出段与挂车
第九条机车整备完毕机班全员上车后,将机车移动至接近警冲标处停车,要道准备出段。
、道岔开通信号、道岔标志的显示正确,厉行呼唤应答,鸣笛动车出段。
,应注意邻线机车、车辆的移动情况;段内走行严守速度规定。电力机车在段内走行及挂车时,应使用辅助司机控制器操纵。
、段分界点停车,签认出段时分,了解挂车股道和经路,按信号显示出段。
、放水必须在站、段指定地点进行。
第十条进入挂车线后,应严格控制速度,确认脱轨器、防护信号及停留车位置。
、防护信号、车列前10m左右必须停车。
、防护信号撤除后,显示连挂信号,以不超过5km/h的速度平稳连挂。
,根据需要适量撒砂,连挂后要试拉。
第十一条挂车后,单阀(DK-1型制动机为空气制动阀,以下同)制动,司机确认机车与第一辆车的车钩、制动软管连接和折角塞门状态。
(以下简称监控装置)有关数据。向运转车长或车站值班员(助理值班员)了解编组情况、途中甩挂计划及其他有关事项。
,按压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简称列尾装置)司机控制盒的黑色按键3s以上,检查本机车与列尾装置主机是否已形成"一对一"关系和列尾装置作用是否良好。货运票据须由机车乘务组携带时,应按规定办理交接,并妥善保管。
,司机按本规程规定及检车人员的要求进行列车制动机试验。
,其压力下降每分钟超过20kPa时,通知检车员及时检查处理。
,发车前应持有制动效能证明书。
,应在试验完毕后,接受制动效能证明书。
,应校核每百吨列车重量换算闸瓦压力,不符合《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以下简称《技规》)及本区段的规定时,应要求车站值班员(助理值班员)进行处理或由列车调度员发给限速运行命令。
第十二条列车制动机试验
列检所无列车制动机的地面试验设备或该设备发生故障时,机车对列车充满风后,司机应根据检车员的要求进行试验:
(1)自阀减压50kPa(编组60辆及以上时为70kPa)并保压1min,对列车制动机进行感度试验,全列车必须发生制动作用,并不得发生自然缓解;手柄移至运转位后,全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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