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解析(转)(2008-06-18 08:0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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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解析
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10号)(以下简称《办法》)的颁布施行,从开工申报与监督、委托与承接、竣工验收与保修、室内环境质量,装饰装修活动的禁止性行为、法律责任等方面对住宅装饰装修的管理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系统地阐述了装修人(包括住宅产权人和住宅使用人)。物业管理单位,装饰装修企业
设计单位。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管理单位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办法》颁布后,在业内引起了巨大的反响,本文就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中涉及到的一些问题给予解析。
第一部分室内装修属于建筑活动
◆一、为什么说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是建筑工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79号)规定,建设工程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建设工程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装修工程属于改建,指不增加建筑物或建设项目体量,在原有基础上,为改善建筑物使用功能,对原有工程进行改造的建设项目。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是建筑活动,具备建筑活动的共同点,又有自己的特殊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必须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按照工程设计、申报、合同、施工、监督管理、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的程序来进行。
◆二、企业应具备哪些条件才能够承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承接装饰装修工程的企业。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取得相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三、装修人与装饰装修企业签订的书面合同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1、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址、联系电话;
2、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房屋间数、建筑面积、装饰装修的项目、方式、规格、质量要求以及质量验收方式;
3、装饰装修工程的开工、竣工时间;
4、装饰装修工程保修的内容、期限;
5、装饰装修工程价格,计价和支付方式、时间;
6、合同变更子口解除的条件:
7、违约责任及解决纠纷的途径
8、合同的生效时间;
9、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条款。
◆四、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如何控制?
◇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的质量要求和质量验收方式,由装修人与装饰装修企业在签订书面合同中约定,同时必须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装饰装修企业要按照施工技术标准施工。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对于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要负责返修。
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79号)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罚。
工程竣工后,装修人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五、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如何保修?
◇验收合格后,装饰装修企业要出具质量保修书。对于装饰装修企业负责采购的材料及设备,应当向装修人提交说明书、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氐保修期限为两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曰起计算。
◆六、室内环境质量如何控制?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装修人委托企业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当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的规定。装修人可以委托有资格的检测单位对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装饰装修企业应当返工,并由责任人承担相应损失。
第二部分装修中各主体之间属于什么关系
◆一、物权在住宅装饰装修行为中如何体现?
◇物权是权利主体直接支配财产的权利,它既具有人对物的内容,同时又具有直接对抗一般人的效力,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物权的特征在于直接支配其标的物,物权人可以依自己的意志就其标的物上直接行使其权利。但是支配范围的大小依物权的种类而定。
装修人的权利主要体现为两个层次的行为:一、住宅产权人在不损害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有权处置自己的财产,即按照自己的意愿装修住宅,其他人不得对此进行干涉。二、除《办法》中规定必须由具备专业资质的施工企业来施工的项目外,产权人可以自行装修。
◆二、住宅产权人与非产权人的住宅装修人(即住宅使用人)之间是一种什么关系?
◇两者之间是一种合同关系,体现了物权范畴中的”用益物权”概念。住宅使用人通过合同对住宅产权人所有的财产形成实际占有,取得使用权。但其使用权是受到限制的,即其装修住宅要取得住宅产权人的书面许可。
◆三、住宅相互毗邻的所有人或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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