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哭嫁歌》简介
《哭嫁歌》,是土家族的习俗民歌。姑娘在出嫁前一个月里,要唱《哭嫁歌》,用歌声来诉说土家族妇女在封建买办婚姻制度下的不幸命运和对自己亲人的眷恋不舍之情。按照习俗,姑娘要哭唱七天到半月,最多的要哭唱一个月,直哭得声音嘶哑仍不停哭。
《哭嫁歌》《哭嫁歌》的哭唱形式程序则根据出嫁的进程来划分的,分为:“一人哭唱”和“两人哭唱”和“哭团圆”三种形式,“一人哭唱”即姑娘哭泣诉自己的命运、哭唱祖宗、父母的养育恩情、兄嫂姐妹的情谊、以及哭诉封建婚姻和媒人的可恶可恨的欺骗行径等。
二、《哭嫁歌》的文化溯源
哭嫁作为土家族一种历史悠久的奇特婚俗,它的产生与发展,直接受到婚姻制度和婚俗的影响。土家族的婚姻在早期是自由婚姻,具有本民族独特的婚俗习惯和婚礼仪式,男女之间经过交往、对歌、赛歌、跳舞、吹木叶等方式接触,相爱之后,经过土老师作证即可成亲,不索取任何财物。然而,在明、清时期,尤其是清雍正十三年(1735)实行“改土归流”制度之后,完全打破了“蛮不出境,汉不入峒”的闭关自守、自给自足的封闭状态,古朴纯真的婚姻习俗、礼仪方式受到冲击和影响,自由婚姻也受到封建礼教的桎梏,染上“周公六礼”的痕迹,男婚女嫁需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讲求“门当户对”。“篾门对篾门,板门对板门”,在官宦、土司、士绅人家便成了不可逾越的清规戒律。“天上无云不下雨,地下无媒不成亲”,似乎成为毋庸置疑的信条。所以,即使是平民百姓中的自由恋爱联姻,表面上的“媒妁之言”也是少不了的。昔日,土家人有这样几种婚俗:一是“凡姑氏之女,必嫁舅家之子”,叫做“接骨种”。“无论女之大小,竟有姑家女子年长十余岁,必待舅父之子成立婚配”。“兄亡收嫂,称为‘坐床’”。二是纯男性选择式。无论何家女子,只要男方看中,买一串鞭炮去她家门口放了即为定亲,女方任何人不得反对。若一女子被几个男子举行放炮定亲仪式,便惶惶然不知所措。男方则千方百计争取婚姻,甚至歼灭婚敌,因此而有殃及女宾安全的。三是抢亲,所谓“抢来的”。四是童养媳,所谓“引来的”。而哭嫁,正是源于这种妇女婚姻之不自由。过去,土家姑娘的命运是悲惨的。她们用哭嫁的歌声,来控诉罪恶的婚姻制度。
哭嫁“哭嫁歌”始于何时,至今无确切史料证实。但它最早出现的文字根据,见于清代土家族诗人彭秋潭(1748~1808)的“竹枝”词中:“十姊妹歌歌太悲,别娘顿足泪沾衣。”他把古代巴渝民歌竹枝与哭嫁歌作了比较,用简洁的语言描绘了当年土家族姑娘出嫁时唱十姊妹歌(土家族哭嫁歌的一种)的情景。另外,清末民初《永顺县志》载:“嫁前十日,女纵身朝夕哭。且哭且罗离别辞,父娘兄嫂以次相及,嫁前十日,曰填箱酒,女宾吃填箱酒,必来陪哭。”从史料记载可以推断,“哭嫁歌”在明清时期就已经相当流行,只是名称不叫“哭嫁歌”,而称为“十姊妹歌”。
“哭嫁歌”在许多地区、许多民族中存在过,但土家族哭嫁歌的影响是最大的。这与该地区民众关于哭嫁的民俗心理有关。土家族人认为新娘不哭、哭得不好是不吉利的。因此,在过去,土家姑娘十一二岁就开始学哭嫁,会不会哭唱,被人们当做权衡姑娘聪明或呆笨的标准之一。如果在哭嫁时哭得不悲、不感人,还会被人耻笑。哭嫁成了衡量女子伦理道德和才能的标准。在土家族的婚礼上,哭嫁贯穿于整个婚礼过程之中,姑
《哭嫁歌》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