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塘中学演讲比赛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素质教育,进一步培养学生演讲与表达能力,提高我校学生的演讲水平。通过主题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及法律意识,培养学生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特举办此次演讲比赛活动。
二、参赛对象:
鲁塘中学初一至初三年级学生,以“法制阳光照我成长”为主题通过筛选,每班推荐1名优秀选手参加比赛。
三、参赛要求:
题目自拟,脱稿演讲。演讲稿要求主题鲜明、深刻,内容充实具体、条理清晰,逻辑严密,结构精巧,富有启发性,有较强的感染力和号召力。演讲时间为3-5分钟。
四、演讲评分规则:
(1)评分方法:比赛采取10分制,评委现场打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以平均分作为最后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同分,则精确到后三位,依此类推。
(2)评分标准:
①演讲内容:(3分)要求演讲内容紧扣主题,主题鲜明、深刻,格调积极向上,语言自然流畅,富有真情实感。
②语言表达:(3分)要求脱稿演讲,声音洪亮,口齿清晰,普通话标准,语速适当,表达流畅,激情昂扬。讲究演讲技巧,动作恰当。
③演讲表情:(2分)表情自然并与内容有机结合,声情并茂,感染力强,动作与手势恰到好处等。
④仪表仪态:(2分)仪表端庄,服装整洁大方,讲究礼仪。演讲时间控制。
参赛地点:学校食堂
比赛时间:2014年12月10日(注明:本周三上报比赛学生名单及进行抽签,周五之前上报参赛电子稿。)
领导小组:
组长:邓季
副组长:何平飞何积仁何禹信何胜戴厚辉
七、评委:何胜陈智戴厚辉何用古谢春丽汤李玲
八、统计员:谭苗苗邓文仪
九、活动主持人负责:汤李玲
十、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分初一、初二、初三年级组进行评奖。初一年级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初二年级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初三年级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获奖选手由学校颁发奖状和奖品。
十一、奖项颁发工作
1、奖状准备:李小丽
2、奖状填写:何恒永
3、奖状颁发:邓季
语文组政教处
2014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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