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两千多年的历史中,婚姻制度一直伴随着中西方文明的演进而变化着,在不同时期有着各自独特的婚姻形态。 请就中西某一时期的婚姻(如明朝)做简要分析,包括本时期的婚俗、妇女地位等,并适当举例。亦可将不同时期的婚姻形态进行比较分析(如元、明相比),或中西的婚姻形态(某一时期或整体)进行比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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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婚姻(公元1644-1912年)
明末的统治集团已极端腐败,皇室、贵族、宦官大地主疯狂地进行搜刮,把广大农民推进破产的深渊。加上连年灾荒,民无所食,西北延安地区尤甚。
于是爆发了李自成为首的农民起义。公元1628年,李自成参加的高迎祥农民军,在陕北揭竿而起,两年后张献忠领导的农民军,也在延安起义,各路农民起义军的洪流汇成不可抗拒的力量。公元1644年李自成领导的农民起义军迅速占领了北京城,崇祯皇帝吊死煤山,明亡。
但是由于农民起义军在政治上缺乏经验和政治策略上的错误,加之吴三桂勾结清兵入关对起义军的进攻,李自成退出北京。清兵长驱直入,迁都北京,直到公元1912年,宣统皇帝在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正式成立以后宣告“逊位”为止,清代有国268年。
然而在少数民族统治下的我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所受到的满汉文化冲击和中西文化的冲击也日益激烈,其反应在婚姻史上的变化也是交替多样、错综复杂的。
第一节清初婚俗及努尔哈赤的政治联姻
满族既系女真族后裔,在意识形态及婚姻习俗上自然承袭女真人遗俗。特别是满族入关以前,浓重地保留着女真人氏族社会的一夫多妻制,收继婚和婚嫁不讲辈分的残余习惯。
在皇室和贵族中,甚至保存一些奴隶制遗俗,如清初保留妇女殉葬制度和配给制度。
据《宁古塔志》记载:除嫡妻可以不殉之外,妾及婢女,凡死者生前指定的必须死殉者,不得违抗,辞不接受或僭越请殉都不可,当殉而不殉者,则捉持之强制处死。而对听命殉夫的妾及婢女颇礼遇,使艳妆坐炕上,受全家礼拜后,以弓箭连射三箭殒命后殉之。清初满族故地皇室及贵族皆有此制,至康熙年间始废除。
在满族初期努尔哈赤统一女真诸部的战争中还保留着奴隶制英雄主义的许多特点,征服者侵吞被征服者的土地、财产及妇女,胜利的一方往往纳娶失败一方的美女为妻,或者为达到某种政治协议,互相以妇女为妻,带有明显的“政治联姻”的性质,或竟为人质而婚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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