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及纠纷处理
是指在医疗护理工作中,因医护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导致的功能障碍。
医疗事故
法规性定义
严重的不良后果
违法行为:医药法规、医院规章制度
责任主体是医护人员
主观过失
必备特征
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医疗事故抗辩事由
1,服务态度往往是引发医疗纠纷的导火索;
2,“半瓶醋”医生是引起医疗纠纷的高发人群;
3,节假日和晚上是引起医疗纠纷的高发时段;
特点
产生的原因
如神经内科将病毒性脑炎诊为结核性脑炎,或出现精神症状时误诊为精神病。
如骨科因大腿砸伤,只诊断大腿中段及胫腓骨骨折,漏了髋关节骨折;如前臂尺桡骨骨折,漏了鹰嘴骨骨折。
,导致术者为患者施行广泛的清扫,切除了多个脏器或将恶性报告为良性而切除不足,术后复发。
1、医方出现误诊或漏诊
防护不严,预案?
手术中:电极板烧伤
案例:第一胎,36W前在二级医院检查,36W后转入三甲医院,孕40W有宫缩、破水入院,多次检查胎位不清,住院48小时,家属五次要求B超检查遭拒绝。晨间护理,病人下地,病人手摸到外阴有一团东西,发现为脐带脱垂,立即还纳不成功,请主任从家来院,胎心消失,死产,定为医疗事故。
专业水平低、人员素质不够、经验不足
随着经济文化水平提高,病人家属要求与期望值越来越高,医学科学发展,知识更新很快。
3、人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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