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学院IP视频会议与远程教学系统招标书
一、招标项目名称:上海电力学院远程会议与教学系统。其内容详见技术要求。
二、系统招标与建设时间:
本次系统招标时间从2006年3月2日开始,项目实施期为06年3月15日至06年3月31日。
所有参与投标单位必须于06年3月3日前与上海电力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联系报名,并于06年3月10日下午三点钟以前向上海电力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递交投标书,由学院组织人员对各套系统软、硬件进行综合评标,各投标单位根据招标方要求安排技术人员到场,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商务要求:
1、投标方:
要求为有能力提供此类服务的供应商,具有较强的设计能力及较强的实力,信誉好,能够满足用户的合理需求和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单位或在我国注册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中方控股)。
(2)在专业技术、产品设备、机构人员等方面具有规划、设计、实施远程多媒体视频教学系统的资质和能力。
(3)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有丰富的设计和实施经验。
(4)有较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投标人遵守国家法律及省市有关法规。
(7)所投标系统应有多家应用单位良好的使用记录。
2、质量保证:
投标方须提供与招标项目要求相符的全面的、详细的设计方案。设计方案要科学、周密、细致,先进、合理、安全,经济实用并具备可扩展能力。系统在技术上力求采用当今成熟的软、硬件技术和网络技术,突出实用性;系统应能提供一定的安全手段,防止由于操作员的误操作以及软硬件故障造成的数据破坏,同时要考虑系统软件、数据的备份;还应充分考虑技术的先进性和可扩展性。中标供应商需对使用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并提供后续维护和服务。中标供应商必须对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职业道德和安全生产教育,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采购单位的管理制度,不得影响采购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施工中不得损坏一切管线及其他设施,如有损坏则由中标供应商全额赔偿。一切安全责任由中标方负责。该工程不得转包和分包,严禁伪劣产品,不合格产品。
3、专利权:中标单位应保证使用方在使用该方案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专利侵权,中标单位应负全部责任。
4、价格:投标方所报的价格为买断价(包括能使其正常使用的相关设备和一切费用,含运送、安装、调试、验收、服务、技术培训、保险等费用),如需另加费用,请注明。
5、投标报价
(1)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所附报价单的要求,报出人民币投标报价,每个项目只许有一个报价。
(2)如果单价与合计有出入,以单价为准,调整合价。
(3)安装配件及其它一切相关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用户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4)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四、投标要求
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投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用材料袋密封,并在封口加盖单位公章。
(2)如投标文件由专人递交,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按本款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注明的时间和地址送至招标方。
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按照招标方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或寄)至招标方。
3、迟交的投标文件:招标方将拒绝在投标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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