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免费义务教育政策的分析
作者:欧凤阁
摘要:随着城乡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我国部分地区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和城市地区在教育各方面都存在不同程度的不平等,已经威胁到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本文通过对农村免费义务教育政策的演变历程的回顾及其对政策的内容、价值和效应等方面进行分析,寻找出问题的原因和解决的对策,以便为政策的进一步在全国范围内普及提供政策调整的参考。
关键词:免费农村义务教育政策分析
随着城乡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我国部分地区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和城市地区在受教育权、资源分配和教育质量等方面呈现严重的两级分化趋势,这种教育不平等已威胁到社会稳定和我国和谐社会的建构。鉴于上述原因,在过去的十年中,我国政府努力确保让所有的儿童都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教育部已经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以保证儿童的受教育权力,并且下拨巨款以改善弱势群体和贫困地区的教育状况[1]。我国2007年在农村地区全面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并于2008年免除城市义务教育的学杂费,这些举措将会对义务教育的公平与效率产生重要的影响[2]。本文就农村免费义务教育项目的内容、价值和效应等方面进行分析,以便为政策的进一步在全国范围内普及提供政策调整的参考。
一、农村免费义务教育政策文本的演变[3]
2003年9月,国务院召开建国以来第一次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随后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对农村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学生实施“两免一补”政策。2005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强调,“要切实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重点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经费保障机制。继续实施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从今年起,免除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的书本费、杂费,并补助寄宿学生生活费;到2007年在全国农村普遍实行这一政策,使贫困家庭的孩子都能上学读书,完成义务教育。”
2005年11月10日,教育部发布的《中国全民教育国家报告》,确定了“农村优先实行免费义务教育”的原则,首次明确了我国实施免费义务教育的时间表,“到2007年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享受到免费教科书和住宿生活补助,力争到2010年在全国农村地区全部实行免费义务教育,2015年在全国普遍实行免费义务教育
”。2005年11月28日,温家宝总理在北京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五届全民教育(EFA)高层会议上表示,“从明年开始,中国将用两年时间在农村全面免除义务教育阶段所有的学杂费。”将实行农村免费义务教育的时间表又提前了两年。2005年月26日,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和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精神,国务院办公厅召开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会议,要求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分两年全部免除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免学杂费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担,西部地区为8:2,中部地区为6:4;东部地区除直辖市之外,按财务状况分省确定。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的资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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