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第五章 婚后居处和亲属关系.ppt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65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65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65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第五章 婚后居处和亲属关系
一、婚后的居处模式
结婚之后,一对夫妇究竟居住在什么地方?
每一种社会,对于婚后的居处方式都有明确的规定。
(一)主要模式
1、从父居
儿子留在家里,女儿离开——夫妇婚后与丈夫的父母住在一起或住得很近(约占所有社会的67%)。
2、从母居
女儿留在家里,儿子离开——夫妇婚后与妻子父母生活在一起或住得很近(约占所有社会的15%)。
3、两可居
儿子或女儿离开家庭皆可——夫妇婚后与妻子的父母或丈夫的父母住在一起或住得很近都有可能(约占所有社会的7%)。
4、从舅居
儿子和女儿一般都离家——安家于儿子的舅父家内或与其住得很近(约占所有社会的4%)。
5、新居制
儿子和女儿都离家——夫妇与双方的亲属都分开(约占所有社会的5%)。
在前四种婚后居处模式中,新婚夫妇与其亲属住在一起或住得很近。
在第五种婚后居处模式中,亲属之间的联系在日常生活中并不重要。
(二)“模式”之因
新居制常见于流动性极强、强调核心家庭独立性的社会(如某些狩猎-采集社会、近现代资本主义社会)。
两可居,似乎经常与一个人口下降(一方配偶的父母亲很可能已去世)、经济不稳定(某些狩猎-采集者)的社会相联系。
至于从母居或从父居,情况则较复杂:
①从母居多见于初级农业社会,从父居多见于集约农业社会或畜牧业社会。(生产类型)
②从母居多见于氏族制度尚未瓦解的社会,从父居多见于地方性政治机构已经产生的社会。(政治组织)
③如果一个民族内部(操同种语言的群体之内)经常发生战争,那么就倾向于从父居;如果战争纯粹对外(发生在操不同语言的民族之间),采用从母居则是可取的。(战争性质)
在19世纪流行过一种观点,即妇女在生产中主导地位的社会,必然实行从母居。
难以得到当代文化人类学研究的证明。在北美印第安人中,情况确实如此;但在世界其它民族中,妇女在生产中的地位与从母居之间,还不是一种对应的因果关系。

第五章 婚后居处和亲属关系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65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分享精品
  • 文件大小659 KB
  • 时间2017-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