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犬病暴露处置知识培训
—暴露级别判定及伤口处理
黄陵县疾控中心
2017年2月28日
一、狂犬病概述:
狂犬病是狂犬病毒所致的人畜共患的急性传染病,人多因被病畜咬伤而感染,多见于犬、狼、猫等肉食动物。临床表现为特有的恐水、怕风、咽肌痉挛、进行性瘫痪等。因恐水症状比较突出,故又名恐水症。
我国的狂犬病主要由犬传播,家犬可以成为无症状携带者,所以表面“健康”的犬对人的健康危害很大。对于狂犬病尚缺乏有效的治疗手段,人患狂犬病后的病死率几近100%,患者一般于发病3~6日内死于呼吸或循环衰竭。
二、明确处置程序
暴露级别判断
伤口处置
知情同意
疫苗接种
被动免疫制剂注射
三、狂犬病暴露定义
狂犬病暴露是指被狂犬、疑似狂犬或不能确定健康的狂犬病宿主动物咬伤、抓伤、舔舐粘膜或破损皮肤处,或者开放性伤口或粘膜接触可能感染狂犬病病毒的动物唾液或组织。
四、暴露分级(一)、暴露分级:I级
接触或者喂养动物
或者完好的皮肤被舔
有接触未受伤
(二)、暴露分级: Ⅱ级
裸露的皮肤被轻咬
或者无出血的轻微抓伤、擦伤
受伤了但没有出血
注:
,可用酒精擦拭暴露处,如有疼痛感为II级,无疼痛为I级
暴露分级: Ⅲ级
: “贯穿性”表示至少已伤及真皮层和血管,临床表现为肉眼可见出血
:应注意皮肤皲裂、抓挠等各种原因导致的微小皮肤破损
:常见情况有与家养动物亲吻、小孩大便时肛门被舔以及其它粘膜被动物唾液、血液及其它分泌物污染
五、处置措施
I级暴露:无需进行处置
Ⅱ级暴露:立即处理伤口并接种狂犬病疫苗。确认为Ⅱ级暴露者且免疫功能低下的,或者Ⅱ级暴露位于头面部且致伤动物不能确定健康时,按照Ⅲ级暴露处置。
Ⅲ级暴露:立即处理伤口并注射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随后接种狂犬病疫苗。
六、伤口处置:原则
伤口已结痂或者愈合则不主张进行伤口处理
彻底(交替)冲洗
消毒
尽量避免缝合
控制其他感染
特殊部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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