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人民医院小儿CPAP呼吸机(第二次).doc彭水县人民医院小儿CPAP呼吸机(第二次)
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GGJY-XJ-2012096-1)
各相关供应商:
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县财政局下达的采购任务通知,对彭水县人民医院小儿CPAP呼吸机一台进行询价采购,于2012年9月26日举行的报价活动中,因有效报名供应商不足3家而流标,现组织第二次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货物名称
小儿CPAP呼吸机一台
二、技术参数、要求
1. 适用于极低体重的的早产儿、新生儿和儿童,工作原理为持续流量、压力限制
2. 吸入氧浓度可调:21-100%.
3. 空气流速调节范围:0-10L/min,氧气流速调节范围:0-10L/min
4. 流量调节范围: 0-20L/min
5. PEEP压力调节范围:0-15mbar
6. PIP压力调范围: 15-60mbar
7. ★具备手动通气应急功能装置,病人窒息时可代替捏皮球
8. 可直接监测送气压力和呼气压力
9. ★配备外绕加热丝的硅胶呼吸回路,呼吸回路可高温高压消毒
10. ★加温湿化器和主机同一品牌,一体化固定,连接无需管路
11. ★吸气和呼气的管路分开独立;双回路
12. ★内置空压机,节约空间,噪音小
13. ★加温湿化器上可以直接调节呼气末正压(PEEP)和平台压(PLATEAU)
三、报价须知
(一)报价人资格:合格的竞标人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需货物的专业技术制造或供货能力;
4.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报价人出具声明,由采购人负责到当地检察院、工商局查询);
;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必须提供产品生产厂家的确认函,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竞标单位鲜章(原件备查);
,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复印件并加盖生产企业单位鲜章(原件备查);
(三)所有报价文件请按统一格式(见附表1)详细、准确的填写,并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密封:密封袋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报价人地址;密封袋的封口须贴好封条,封条上注明“不准提前启封”字样并加盖报价人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报价文件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四)有关要求
、制作、运输、所有辅材、安装、调试、搬运等全部费用。
,并须填写售后服务承诺内容列表(见附表2)。
,按无效报价处理:
(1)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
(2)报价单未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3)报价出现漏项;
(4)未填写售后服务列表。
(五)报价方式及时间
9月 26日起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重庆市彭水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价文件,询价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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