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洲区王江泾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文本
王江泾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章规划总则 1
第二章规划目标与主要控制指标 6
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8
第四章土地用途分区及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13
第五章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划 23
第六章建设用地规划与布局 26
第七章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 29
第八章规划实施与管理 35
第九章规划附则 37
第一章规划总则
第一条规划目的
1、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以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为目标;
2、优先安排农业用地,切实保护耕地;
3、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节约利用;
4、统筹安排各类用地,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提供必需的用地;
5、坚持土地开发、利用、整治、保护相结合,实现土地利用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统一。
第二条指导思想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保护、保障、挖潜、集约利用”的总体要求,以严格保护耕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为根本出发点,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优先安排农业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转变土地利用方式,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确定王江泾镇社会经济发展所需的各类用地数量及空间布局,优化配置土地资源,科学地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为王江泾镇的城镇化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效的土地保障。
第三条规划依据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8)《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9)《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10)《浙江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
2、政策文件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
(2)《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3)《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
(4)《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
(5)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和修编前期调研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133号);
(6)《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
(7)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中“四查清、四对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182号);
(8)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9)《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浙委办[2010]1号);
(10)《关于下达全省各市、县(市、区)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控制指标的通知》(浙政土审〔2009〕12号);
(11)《关于下达嘉兴市区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指标的通知》(嘉政发[2009]126号);
(12)《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秀洲区(中心区域除外)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控制指标的通知》(秀洲政办发〔2010〕58号);
(13)《关于印发〈浙江省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浙江省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浙江省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式(试行)〉、〈浙江省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和〈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数转换审定办法〉的通知》(浙土资办〔2009〕96号),等。
3、相关规划
(1)《嘉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秀洲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3)《秀洲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4)《秀洲区域总体规划(2006-2020年)》;
(5)《秀洲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
(6)《王江泾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
(7)《王江泾镇基本农田划区定界成果(2001-2010年)》;
(8)《王江泾镇城镇总体规划》;
(9)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图件及资料,等。
第四条规划原则
1、严格保护耕地,保护基本农田;
2、节约集约用地,提高用地效率;
3、统筹安排用地,促进协调发展;
4、加强生态建设,改善生态环境;
5、强化逐级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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