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级硕士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
硕士研究生Q2、Q3核算方法
Q1计算方法
根据研究生学位课选课情况进行标准化换算,具体换算过程是:
1、将同一学位课的研究生成绩,除以选择该学位课的研究生实际最高成绩得分,再乘以 100 分,得到研究生该学位课的标准得分,即:同一门学位课中,实际课程成绩最高的换算为 100 分,其他成绩除以最高成绩的分数为实际换算分数;实际课程最高分数指选择该课程全部同学的最高分,含机械学院博士、硕士及其他学院学生,并与研究生名单一并张榜公布。
2、实验课成绩按:优(95 分)、良(85 分)、中(75 分)、不及格(55 分)计算;
3、其他学院课程成绩、课程全部选课学生总人数少于 5 人的课程成绩按实际得分计算。
将每个研究生的所有学位必修课标准化换算成绩平均得到自己的最终换算成绩,得到 Q 1 ,即:
Q1= Σ学位必修课相对平均成绩*学位必修课学分/Σ学位必修课学分
Q 2 部分评审规则
根据研究生院规定,Q 2 为上一学年学术考核得分,总分为 100 分。根据研究生院规定,可以包括研究生参与导师及实验室科研工作、学术科技活动、学科竞赛、发表论文、参与编写专著、科研成果及发明专利等情况,具体评审规则如下:
1、学术成果类,占 1/3;
研究生取得的学术成果,作者单位需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术成果申请及获得时间需为研究生入学时间之后,方为有效。
研究生的成果,采用当量换算方法。
一般期刊、国内会议的 1 篇论文和实用新型专利为同等级别,当量为 5;核心期刊、国际会议、北航学术论坛的
1 篇论文同等级别,当量为 10;EI 检索源期刊 1 篇论文、发明专利(申请已受理)1 项,1 篇专著或译著(必须与本学科有关,编著不算科研成果)同等级别当量为 15;EI 和 ISTP 检索、SCI 检索源期刊的 1 篇论文、发明专利(已公开)1 项同等级别,当量为 20; SCI 检索 1 篇论文、发明专利(已授权)1 项,同等级别,当量为 30;
(1)论文成果要求是第一作者,如果申报人是第二作者,申请人的导师是第一作者也可,其他情况一律视为无效。
(2)专利成果(包括国家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要求奖学金申请人必须在所有专利申报人中的学生中排名第一且总排名前三,其他情况一律视为无效。奖学金申请表上需注明排在自己前面人的是何单位的老师或技术人员。
(3)著作(专著、译著)要求奖学金申请人是第一作者,如果申报人是第二作者,申请人的导师是第一作者也可。著作必须有导师开出的证明,证明该著作是在导师的授权下编写的(证明书的格式见附录),其成果才可视为有效。
(4)EI 和 ISTP 检索、SCI 检索的论文要求给出检索号,没有检索号的论文,即使是发在全文检索刊物上的论文,也只能按源刊计算。没有检索号的会议论文只能按会议计算。SCI 源刊和 EI 源刊必须是北航官方承认的刊物,否则只能算一般刊物。
(5)同一个成果只能申报一次奖学金,既已被一个同学用来申请的成果不能再被另一个同学用来申请,同一个成果属于不同奖项的(如同一篇文章既被会议收录又被期刊收录)只计算分值最高的。
(6)科研成果优先权规则:SCI 检索>发明专利(已授权)>EI 检索>ISTP 检索>SCI 源刊>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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