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2017年脑卒中、冠心病监测培训
费县CDC 慢病防制科
目录
一、监测病种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三、质量评价
四、主要存在的填报问题
一、监测病种(ICD-10编码)
(一)脑卒中
1、脑梗死(I63):指因脑部血液循环障碍,缺血、缺氧所致的局限性脑组织的缺血性坏死或软化,包括脑血栓形成、脑栓塞、腔隙性脑梗死、分水岭脑梗死。
2、脑出血(I61):指非外伤性脑实质或脑室内出血。
3、蛛网膜下腔出血(I60): 指脑表面血管破裂后,血液流入蛛网膜下腔。
4、未分类脑卒中(I64):临床有明显症状,且医师已作卒中诊断,但由于各种原因(如未作影像学检查,遗失详细的病历)而无法明确归为上述⑴⑵⑶类的卒中病例。
(二)冠心病
1、急性心肌梗死(I21-I22): 28天(包括28天)以内的致死性和非致死性发作。
2、缺血性心脏骤停(冠心病猝死)(I46) :指急性症状发作后,短时间内以意识突然丧失、由心脏原因引起的突然死亡。不是由医疗干涉、触电、溺水或其它严重的生理损害引起和自发性心脏骤停,而推测是继发于缺血性心脏病的原发室颤引起的,没有明显的心脏瓣膜病或心肌病。
若同时患脑卒中和冠心病,要分别填报。
非监测病种
(1)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2)硬膜外出血、硬膜下出血;
(3)冠心病发病;
(4)严重的颅(脑)外伤;
(5)肿瘤,如原发性或转移性中枢神经系统肿瘤(恶性或良性);
(6)代谢障碍或体液与电解质紊乱所致的昏迷,如:糖尿病、低血糖、癫痫、低血容量、中毒、药物过量、尿毒症或肝脏疾病所致者;
(7)颅神经炎,如面神经炎的周围性面瘫等;
(8)中枢神经系统感染:脑脓肿,肉芽肿,脑膜炎,脑炎及其它任何累及脑膜的感染;
(9)药物,如应用抗凝血药物引起的出血;
(10)其他,如脑梗死后继发出血;抢救引起的出血;28天(包括28天)内原发灶的复发等。
(一)常规制度
内容包括:例会制度、心脑血管登记报告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
要求:以红头文件的形式制定,内容符合本院工作实际,有逻辑,语句通畅。
(二)报告程序
1、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门诊、病房医生对当天确诊的新发病例和死亡病例,医生填写报告卡
门诊/病房设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报告卡和质量检查
院内明确职能科室,设专人负责全院报告卡的收集、编号和审核,7日内网络直报,并登记到《脑卒中、冠心病新发病例登记册》
具备完善的信息管理平台(如HIS系统等)的医院,可由医院脑卒中、冠心病监测工作负责人在负责医院信息平台管理科室的协助下定期进行发病死亡信息的收集工作。根据ICD编码及疾病诊断关键字,对符合上报条件的门、急诊(留观)及住院患者的基本信息进行汇总,定期以电子版(EXCEL文件格式)形式导出并上报至慢病监测系统。
本单位填写的报告卡
村卫生室填写的报告卡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报告卡,审核、剔重后登记在《脑卒中、冠心病病例登记册》上,7日内进行网络报告
费县脑卒中、冠心病培训幻灯片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