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报提纲
中国消防史简述
火对人类有着巨大的贡献。古今中外流传着燧人氏钻木取火、普罗米修斯盗取天火等等无数的传说。
火的使用是第一次能源革命,从此结束了人类茹毛饮血的野蛮生活,是人类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
然而伴随火的使用,火灾如影相随,人类对火的使用与抗御火灾的过程组成了人与火的历史。
消防史话
消防安全是社会公共安全和国家防灾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事关全民安全的重要工作。所以,历代统治者都比较重视消防工作,颁布火令,设置火政。
古代消防有那些事儿—不是故事,回顾历史,提炼精髓
《》记载:我国“人之初祖”黄帝在安排国民生计时,就曾提出“节用水火财物”的要求,以防火灾,并设置了专门管理用火的官员—火政。
节用:按时节利用—不是节约使用
消防史话
中国消防史
商朝的法律已初见规模,对防火问题也有规定。“殷五法”规定:弃灰于道者断其手。
强调防火的重要性,严惩可能造成火灾隐患者,为目前可知的最早一条消防法规。
《甲骨文合集》记录了公元前1339—1281年商代武丁时期,奴隶夜焚奴隶主的三座粮仓。这是有文字以来,最早的火灾记录。
:《周礼》记载,管理火政的官员有司烜、司爟、宫正。
司烜:"仲春以木铎修火禁于国中”--这便是更夫喊小心火烛的由来。
司爟:负责对在国都中或城郊野外造成火灾者予以追责处罚。仲春禁止生火。
宫正:为宫中诸官之长,监督宫中严守火禁,提醒防火。
消防史话
汉朝至南北朝,火政制度无大的突破,只是制定了一些防火规章制度。
例如“日夏至,禁举大火,止炭鼓铸,消石冶铁皆绝止。至立秋,如故事。”“禁止百姓灯火夜作。”
消防史话
唐朝有关火灾方面比较系统的成文法规是唐代永徽二年(公元651年)颁布的唐律,是我国古代最完整也是最典型的一部防火法典。
唐律对失火,放火等各种违法行为部作出了具体的刑罚规定,这对于后代建立和健全消防法规,具有很大的指导意义和历史影响。:最低有期徒刑三年,损失累计达五匹者流放两千里,达10匹者处绞刑,致人伤亡者通常处死刑,并承担民事赔偿;:按失火罪的规定减轻二等处罚.
宋朝设置专门的消防机构和消防队—世界上第一支专职消防队
治火法律基本沿用唐律。对失火犯、放火犯和救火失职者给予严厉制裁。如:“放火者斩,仍没其家”,“军中有火除救火人外皆严备,若辄(擅)离本职部队者斩”。
北宋时期在汴京设置专门消防机构,称为军巡铺,既负责防火又负责灭火,分工细、专业化、工具全。
消防史话
明朝的消防条款主要收于《刑律》中。其它亦有律例消防条款,例如《仓库律》中规定:“失火延烧,事出不测而有损失者,委官保勘覆实,显迹明白,免罪不赔。”“乘其水火盗贼,以监守自盗论。”
清朝。《大清律例》有关消防的条款对失火、纵火罪的刑罚更加具体明确,这在当时对火政管理确实起了重要的作用。紫禁城作为明清两代的都城,设立防范火班,内放水缸,名为“太平缸”或“吉祥缸”定期更新,冬季“穿棉衣”取暖,必要时烧炭加热。
1902年,在天津成立消防队—第一支近代消防警察部队
消防史话
中华民国时期
1911年,北洋政府设立京师警察厅,内设消防处.
国民党政府先后颁布了《中华民国刑法》和《违警罪法》,都有消防的条款,扩大了刑罚面,加重了罚金和有期徒刑。为了加强城镇防火管理,针对当时煤油、汽油、鞭炮、火柴生产和使用越来越多的情况,各地还制定了一些工业性防火规范。如《青岛市取缔煤油业规则》,《首都警察厅取缔制造花爆业规则》、《上海市公安局火柴营业取缔规则》。
消防史话
1893年7月,消防队扑灭外滩中国通商银行大楼的火灾
1916年,上海工部局火政处庆祝成立50周年纪念
新中国建立以来
消防法律法规建设
1957年11月29日,公布了新中国第一个全国性的消防基本法律《消防监督条例》,实行“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方针。
1984年5月11日,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明确了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1998年4月29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008年10月28日,新修订的《消防法》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
消防史话
消防部队历史沿革
建国初期到现在,大体经历了6个发展时期:
一、实行职业制时期(-)公安部于1955年10月成立了消防局。
二、改义务兵役制时期(-):中央和国务院决定,自1965年5月1日起实行义务兵役制
三、由军队代管时期(-1
中国消防史简述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