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波市委宣传部
宁波市文明办
文件
宁波市教育局
共青团宁波市委
宁波市妇女联合会
甬文明办〔2013〕33号
关于举办2013年宁波市优秀童谣
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团委、妇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丰富广大少年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根据中宣部、中央文明办
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开展第四届优秀童谣征集活动的通知》要求和市文明委年度工作安排,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决定联合举办2013年宁波市优秀童谣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多彩少年·梦想启航
二、活动时间
2013年4月-6月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
承办单位:宁波市青少年宫
四、作品要求
1、童谣内容要充满时代气息,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健康向上,简洁明快,琅琅上口,易于传唱,体现童心童趣。
2、鼓励创作描绘青少年心中的“中国梦”,倡导勤俭节约,共建绿色、文明、和谐社会,引导未成年人心向党、爱劳动、有礼貌、讲环保的优秀童谣作品。
3、童谣可以是新组织创作的,也可以是近年来创作的但未参加其他比赛或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的原创作品。
五、活动步骤
1、征集创作。4月,各县(市)区文明办会同本地教育、团委、妇联等部门,面向本县(市)区开展优秀童谣征集,发挥文联、作协等协会作用,组织儿童文学家精心创作。
2、推荐申报。4月28日前,各县(市)区文明办分别将本地区推荐的童谣作品报市文明办。每个县(市)区推荐成人组、少儿组各10篇。
3、组织评审。5月5日,活动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审,从中确定优秀童谣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一等奖童谣作品将推荐至省文明办。
4、编辑成册。活动组委会将优秀童谣汇编成书,供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学习传唱。
5、集中推广。“六一”前后,组织优秀童谣传唱活动,宣传展播优秀童谣,开展优秀童谣节目展演等,利用多种方式传唱优秀童谣。
六、具体要求
1、各地要把征集推荐优秀童谣,作为丰富未成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切实为未成年人办实事好事的一项重要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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