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顺民电制造公司
管理标准——奖罚管理
文件名称
仓库奖罚
制度
编码
ZSSM-CK-004
页码
2-1
实施日期
制定人
审核人
制定日期
审核时间
制订部门
仓库
签收人
目的:为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质量意思,逐步完善仓库管理,特制定本制度,希望大家严格遵守。
范围:仓库工作人员。
一、奖励
1、通报表扬:对于日常工作表现优良按照仓库管理规定执行的给予记“书面表扬”,并予以通告。
2、嘉奖:对于日常工作表现突出的按照仓库管理规定执行的给予记“表扬”,并予以通告,奖励50元。
3、小功:对于在工作上有特殊贡献的给予记“小功”,并予以通告,奖励100元。大功:对于在工作上有特大贡献的按照仓库管理规定执行的给予“小功”,并予以通告,奖励150元。
二、处罚
1、不服从上级领导安排的,扣10元/次:态度蛮横者扣20元/次。
2、由于工作疏忽,延误产品交货周期的,扣5元/次。
3、虚假、瞒报数量的,扣50元/次。
4、未准确核实出、入库相关内容的,扣10元/次。
5、未及时上报产品材料低于安全库存或发货量不够之情况的,扣5元/次。
6、监督人员未履行监督职责,造成产品出库不符合客户要求的当事人(相关物料负责人)扣5元/次,监督人(部门负责人)扣5元/次。
7、货物不妥善保存,影响产品质量的扣10元/次;造成产品丢失的,按照产品价值全额赔偿。
8、因工作疏忽而造成材料损坏的,按照材料费到20%赔偿;故意造成产品损坏的,按照厂品价值全额赔偿,并追究其责任。
9、盗窃公司物品的,按产品价值全额赔偿,并交法律执法机关追究其责任!
10、仓库内脏、乱、差、表示不准确,没有遵循先进先出原则、摆放不合理的,扣5元/次。
11、未积极配合出、入库工作,态度不积极、不主动的,扣5元/次。
中山市顺民电制造公司
管理标准——奖罚管理
文件名称
仓库奖罚
制度
编码
ZSSM-CK-004
页码
2-2
实施日期
制定人
审核人
制定日期
审核时间
制订部门
仓库
签收人
12、不节约包装无聊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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