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企业安全操作规程.doc第三部分操作规程
第一章一般安全守则
第一节装卸机械司机
装卸机械司机必须遵守《总则》,且具备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经技术培训和考试合格,取得《装卸机械司机操作证》后,方可驾驶、上机操作。
司机上岗前必须休息充分,劳保用品穿戴整齐,佩带上岗工作证,严禁穿拖鞋或赤足上岗工作,严禁酒后操作,以确保安全生产。
工作前应做到“五查”:
各种仪表、信号显示是否正常,各部分报警装置是否可靠。
各部门、系统的联络是否畅通(包括与中控室及现场调度的通讯是否畅通)。
检查大机的行走轮夹轨器和锚固器是否正常,锚固坑是否有异物。
检查大机电缆卷筒松紧是否与大车行走一致。
夜间作业,各部位照明是否良好,照明度应满足作业要求。
作业中应做到:
检查设备在空载试车时是否正常,确认正常后方可带载运行。
细心观察各类仪表、指示信号是否正常,操作手柄是否正常,如遇有异响、异味、应立即停机检查。
司机在工作中应认真操作,配合现场调度和生产指挥人员做好本职工作。
在可视性差的情况下,应按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操作。遇有紧急情况,应迅速查找原因,采取紧急措施。
工作中,若限位保护发生动作,应停机查明原因,经检修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工作。
遇有大雾、冰雪、大风等恶劣天气影响安全操作时,应主动与调度部门联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确保安全。
机械移动前,必须清除行车道上的障碍物,先鸣笛报警提醒避让。
5. 工作中应做到“八不准”:
不准超负荷作业。
无关人员不准在司机室停留。
操作时精力集中,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例如:吸烟、闲谈、吃食物、打瞌睡等。
不准在视线不清,工作任务不明的情况下,盲目操作机械作业。
操作证必须随身携带,无证人员不准进入司机室操作机械。
遇有中途停电,必须将控制手柄收回“零”位,作业完成后清净残留物料。
如遇≥20m/s的大风时,大机不准作业,应采取相应防风保护措施。
不准往大机下扔任何杂物。
6. 作业完毕离开机械前应将大机移到锚定位置固定,切断电源并按《机械设备停放标准》停放。
第二节流动机械司机
流动机械司机必须具备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具有相当于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经过技术培训和考试合格,取得“装卸机械司机操作证”后,方可驾驶。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做到中速行驶、礼让“三先”。
司机必须充分休息,衣服穿戴要整齐,严禁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足工作。女司机的头发必须卷放在帽内,以确保安全生产。
接班前应做到“八查”:
燃油、压力油、润滑油是否加足。
冷却水是否加足。
蓄电池电解液是否加足。
轮胎气压是否正常。
钢丝绳、接头、滑轮及起升链条是否完好,钢丝绳、链条是否在滑轮槽内。
转向制动机构性能是否良好。
灯光、喇叭是否良好。
电器线路的联接、绝缘是否可靠。
4. 起动发电机应做到:
起动时,有预热设备的应先预热,启动后应低速运转,注意观察各个仪表,指示灯的工作情况。严禁低温空负荷高速运转。
待水温升到50。C以上各个仪表工作正常,方可起步。
5. 起步行驶时,应做到:
查看周围(包括空中)有无障碍物,关好车门。按喇叭低档平稳起步,避免冲击。冷车起步运行时应低速慢行。
注意选择路面,避免颠簸。根据情况及时换档,不应低档位高速度行驶,禁止在机械行驶中上下车,过铁路不准换档。
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出入库门、货垛、过铁路及交叉口时,要一看、二慢、三通过。
机械未处于静止状态,严禁反向开车。停车时没有特殊情况禁止紧急刹车。
装卸机械在港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规定25公里/小时。库内作业(垛档及狭窄地域),作业现场20公里/小时,港区道路30公里/小时。
6. 作业前应做到四清楚:
货物重量,货物体积,货物标志和货物重心位置。
指挥信号,道路环境及周围情况。
机械工属具规格及安全负荷量。
捆扎、码垛的要求。
7. 作业中应做到:
操作人员根据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发现紧急信号,应迅速判明情况,采取紧急措施。
细心观察仪表工作情况,发现机械有异响、异味,应立即停车检查。
遇到雨、雾、冰雪、大风等恶劣天气,或因机械性能不能满足工作需要而影响安全操作时,应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采取措施。
吊车勾头不得触地,叉车铲刀不得拖地,以免钢丝绳或链条从滑轮中脱出。钢丝绳在卷筒上的圈数,不得少于三圈。
在作业中发现水箱缺水,不得马上开启水箱盖,应等水温降至常温后,方可开盖加入冷却水。
装卸易爆、易燃、放射性物品时,各类机械、工具要降低负荷25%。各类机械在大、中修理后的“走合期”内要降低负荷20%。
8. 机械作业中“十不准”:
不准超负荷作业。
驾驶室不准带人,室内不准超员。
不准酒后驾驶机械。
操作时精力
港口企业安全操作规程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