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华电下沙热电有限公司环保工作管理办法20171130杭州华电下沙热电有限公司
环保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杭州华电下沙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下沙公司)环保管理工作,提高环保设施的健康水平,确保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及地方要求范围之内,加强固体废物管理,有效防止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加强公司环保迎检工作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下沙公司执行的排放标准:
1、余热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SO2≤35mg/Nm3、NOx≤50mg/Nm3、烟尘≤5mg/Nm3;
2、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SO2≤50mg/Nm3、NOx≤150mg/Nm3、烟尘≤20mg/Nm3;
3、噪声排放标准:昼间为60dB,夜间为50dB;
4、废水排放标准:PH为6-9,BOD5≤300mg/L,COD≤500mg/L,氨氮≤45mg/L,SS≤400mg/L,动植物油≤100mg/L。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低氮燃烧系统、废水处理系统、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集团环保环保信息化平台等环保设施;适用于公司生产、生活活动中产生的法规规定应纳入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的一切废弃物管理;适用于各类环保检查过程中的迎检工作。
第四条各部门要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确保公司环保安全。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五条安监保卫部是环保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环保技改项目的施工安全监督和环保设施的日常安全监督。
第六条生产技术部是公司环保设施监督管理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公司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指导、环保指标的日常监督、环保异常事件的考核、环保迎检及外部事项的协调工作;负责公司固体废物管理的监督、检查与考核,负责在环保部门备案及五联单的办理;负责环保口径的对外报表;负责环保检查的组织协调;负责各项环保资料数据、台帐的汇总;负责与环保部门的汇报与联系;负责环保平台数据的填报、补录、资料上传工作;信息化专工负责集团环保信息化平台的接入、安装、使用和维护。
第七条发电运行部负责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严格控制环保设施运行参数,保证各污染物达标排放;负责环保设施运行历史曲线的检查核对,各参数间逻辑对应关系符合要求;按要求建立废水处理等环保设施运行台帐,对异常指标进行分析并记录存档,配合各污染物超标事件的分析;负责重点污染物排放指标的实时跟踪及抄表;负责集团公司环保信息化平台的异常事件反馈;负责在烟气监测期间根据机组运行情况调整负荷;负责监督低氮燃烧措施的执行;负责环保检查期间系统调整及运行配合工作。
第八条设备维护部负责环保设施的检修维护管理,负责对污水处理系统及CEMS的日常维护及缺陷消除工作;负责环保部门监测、性能试验时仪器搬运、检测孔打开与恢复等现场配合工作;负责对第三方运营的监督管理;负责CEMS小室的管理;负责
现场监测电源的日常维护及分管设备的消缺维护工作;负责CEMS上位机、信号传输系统的维护,保证历史数据完整,保存好系统生成的各类报表,并保证数据监测和传输的连续性和准确性;负责DCS历史曲线的检查整理工作并打印成册;负责SIS系统、集团环保平台数据的传输与校对;负责环保检查时现场配合工作。
第九条市场营销部负责危险废物处置协议的签订,危险废物的接收、临时存储和转运,并做好固体废物档案管理。
第十条产生危险废物的部门,应指派专人(可兼职)负责危险废物的管理,规范本部门产生的危险废物的储存和转移,做好危险废物产生种类、产生量、移交量等记录。
第三章运行管理
第十一条燃机及燃气锅炉点火前,值长应确认环保在线仪表工作正常,数据对外传输正常。
第十二条机组启动过程中,发电运行部应合理安排运行方式,尽量避免启停过程导致的氮氧化物超标现象,保证启停过程中污染物达标排放。
第十三条环保设施运行过程中,运行人员应根据参数的变化,及时进行系统调整,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异常情况下,应及时进行分析和调整,加强设备的巡检和监护,及时汇报值长,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四条检测、试验、调试期间,发电运行部应按要求调整好系统状态,优先保证达标排放。试验调整过程中,有可能造成超标排放时,应及时汇报。
第十五条主要环保设施消缺、重要表计的校验、重大异常的处理等操作,有可能影响环保指标时,责任部门应及时汇报并详细记入运行记录。
第十六条环保指标发生短时间超标时,运行值班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缩短超标时间。指标恢复正常后,应进一步加强调整力度,优先保证小时均值不超标。
第十七条环保设施的缺陷,运行人员及时输入FAM系统,并通知检修处理,当班未能消除、影响排放指标的缺陷,应及时汇报生产技术部。
第十八条发电运行部加强环保参数的运行监视,发现在线仪表、DCS、环保外传数据等异常时及时联系检修处理,做好异常事件台账记录。设备维护部在消缺结束后,及时督促发电运行部上报异
杭州华电下沙热电有限公司环保工作管理办法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