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在我心中
演讲人:老林小学陈俊秀
案例一
小王是成都市某中学一名初一的学生,父母2年前离异,小王一直跟着母亲生活,按照法院判决父亲应每月支付小王抚养费500元至小王成年,但父亲再婚后一直以各种理由搪塞,拒绝支付抚养费,小王的母亲收入也不高,家境越来越困难,甚至到了被迫退学的境地。后来在学校老师的帮助下,小王了解了相关的法律知识,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将父亲告上法庭,通过法院调节,小王的父亲最终同意按月支付抚养费,拿到抚养费的小王深深感受到了知法懂法的重要。
案例二
1999年出生的王山是山东省某初中三年级学生,与同班同学王晓伟因一点小事发生口角,继而大打出手,混乱中他用随身携带的弹簧刀捅了对方两刀,剥夺对方生命的同时也葬送了自己的前程,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本应快乐的奔跑在阳光下的少年,因为平常不学法,不懂法,将长期在监狱中度过,虽痛哭流涕,追悔莫及,但于事无补,在罪恶面前,法律总是那么的铁面无私,无情的打击着一切罪恶的行为。
倡议书
学法、知法、守法。
做一个心中有法的合格公民。
明天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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