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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马妇女的婚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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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罗马妇女的婚姻。都由家长包办。没有自己的选�祭司和朱庇特神像面前食供神的麦饼,故称这种婚姻方�
择权�式为麦饼式,又称共食式。婚礼须择吉月吉日进行,罗马�
古罗马时代的婚姻实行一夫一妻制,有配偶者不得�人以�月为最吉,�月为最凶,故一般多选择在�月,吉�
重婚。在罗马早期,父亲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对自己的�日则用占�、的方法确定。麦饼式婚姻在共和末年终止。�
孩子有绝对的控制权。斛‘二铜表法��明确规定,家长对�万民法婚姻又称无夫权婚姻、自由婚,是罗马统治�
于家属有生杀的权力。在罗马,男女满�岁即可订婚。法�之下的外国人的结婚方式。它不需举行特定的仪式,只�
律规定了结婚年龄,男性必须年满��岁,女性必须年满�要男女双方当事人同意,女子移居夫家,婚姻即成立,故�
��岁。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还是有大量不到法定婚龄就�称略式婚。这种婚姻方式的特点是:丈夫并未取得对妻�
结婚的妇女�罗马父亲们很早便把自己的女儿嫁出去,�子的人身权,所以又称无夫权婚姻,妻子在婚前与婚后�
十二三岁的女孩子们结婚非常普遍。有些女孩甚至未及�的地位没有改变,仍属于其父家庭的成员。妻子不受丈�
青春期便巳出嫁。�夫或丈夫家庭的管辖,与丈夫平起平坐。这种结婚方式�
结婚方式可以分为市民法婚姻的结婚方式和万民�无须烦琐的仪式,只要双方同意即可,是一种比较自由�
法婚姻的结婚方式。�的婚姻方式。进入帝国时期后,随着罗马公民权的扩大,�
市民法婚姻又称有夫权婚姻,是罗马公民、拉丁人�越来越多的外国人获得了罗马公民权,有夫权婚姻日渐�
的结婚方式。市民法婚姻的结婚方式可分为三种,即时�减少并最终消失,无夫权婚姻成为主流,妻子在家庭中�
效式、买卖式、麦饼式。�的地位也逐渐得到了提高。到了公元���年卡拉卡拉敕�
�、时效式。男女在一起连续同居一年以上,即视为�令颁布后,罗马帝国境内所有自由民都成为了罗马公�
正式婚姻,女方便处于丈夫或丈夫的家长权之下,这种�民,市民法和万民法已经没有区别。�
结婚方式称为时效婚。但这种婚姻方式并不稳固,妻子�在家长权之下,妇女在婚姻方面很难有自己的选择�
如果在一年之内连续�夜外宿的,丈夫便失去对妻子的�权,全听父亲的安排。在罗马,父亲不仅包办儿女的婚�
支配权,这种婚姻即宣告结束。时效婚的法律依据,是�事,还可以迫使他们与自己的丈夫或妻子离婚。在许多�
《,十二铜表法�第六表所规定的“所得时效”的规定,凡占�情况下,父亲把女儿的婚姻看成他们仕途的敲门砖,女�
有他人之动产经过一年之期间者,即因此取得改动产的�儿的幸福完全得不到考虑。�
所有权。时效婚的存在时间并不长,在罗马共和末年还�在当时,妇女的婚姻成为家长们手中的一张牌,她�
可以偶尔看到,进入帝国时期就消失了。�们则成为了牺牲品。她们与丈夫是否合适,幸福与否,被�
�、买卖式。在罗马共和国早期,女性没有任何地位,�置之度外。在公元�世纪的罗马戏剧家普劳图斯的作品�
可以和奴隶、牛马一样作为买卖的标的。买卖式婚姻视�中,当一位出嫁了的女儿抱怨丈夫在外沾花惹草时,她�
婚姻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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