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城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
计划范文旧城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提要:
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凡符合住房保障条件且被征收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经本人申请,老河口市人民政府批准安排廉租住房文章来源房地产E网旧城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根据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市政府决定对望江楼地块实施旧城区改造。依法对区域内的房屋实施征收与补偿。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保证征收补偿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2017年1月21日公布实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征收部门:
市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二、征收范围:
望江楼旧城改造四至为东至北京路;西至沿江大道;南至秋丰路;北至万福街。第一期征收范围东至北京路;西至自来水公司、城管执法局东院墙;南至邮电家属楼北墙;北至万福街。其它地块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征收补偿签约期限:
第一期为2017年8月 10 日至2017年10月10日(集中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时间以通知为准)。
四、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原则
1、房屋征收与补偿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公平补偿、结果公开的原则;
2、货币补偿、就近安置相结合原则;
3、依照签定协议先后顺序,依次选择产权调换房屋;先签协议给予奖励的原则;
4、产权调换房屋面积接近被征收房屋面积原则。
五、在房屋征收实施前,征收部门组织对征收区域内的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六、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位置:
(一)、就近安置:
新建安置住宅房按规划设计方案和征收补偿政策确定。第一期为安置还房区A地块12﹟楼、13﹟楼。为框架结构电梯高层建筑,户型分别约70平方米、94平方米、110平方米、136平方米。
(二)、非住宅安置房位于还建房商业区。
七、征收补偿、安置方式:
私有房屋产权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
(一)、货币补偿:
由被征收人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其房屋价值。货币补偿费由房屋评估价值、构筑物及附属物价值、装饰装修补偿、政策性补偿及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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