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重点国有林区森工企业改革的建议——从吉林省森工企业改革看我国重点国有林区改革政策
调查与研究
关于推进重点国有林区森工企业改革的建议
——
从吉林省森工企业改革看我国重点国有林区改革政策
国家林业局
国家发改委联合调研组
财政部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
业发展的决定》精神,探索加快推进我国重
点国有林区改革路子,同时,结合落实国务
林业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组成联合调研
组,由国家林业局雷加富副局长带队,最近
研组听取了吉林省林业厅关于改革情况的
全面汇报,重点调查解剖了松江河林业局,
现场考察了基层林场,改制企业,剥离单位,
召开了不同层次的座谈会,最后与吉林省政
我国重点国有林区改革具有重要的指导意
义.
一
,吉林省国有森工企业改革进人了全
面攻坚阶段
吉林省自1998年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
以来,
速恢复,累计减少木材产量1032万立方米,
森林面积净增117万亩,森林蓄积量净增
3000万立方米;林区经济危困得到有效缓
解,2O05#-实现产值63亿元,比工程实施前
增加15%,实现利税3亿元,同比增长36%;
林区职工生活有所改善,职工人均年工资达
到62O0元,比工程实施前增加近16O0元;
富余人员得到妥善安置,累计分流安置富余
,.
天保工程的实施,有力促进了林区的生态恢
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并为进一步深化
国有林区改革奠定了良好基础.
2005年,吉林省在全省开展国有工业
企业改革,吉林森工集团紧紧抓住这一契
机,充分利用国家天保工程政策的支持,省
财政全额补足天保工程以来2亿元配套资
金,率先在我国重点国有林区进行了转制重
改革确定的"整体改制到位,债权债务清理
到位,职工劳动关系转换到位,国有资本退
2林业I作研究20o6第3期.
出到位,基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总体要
求,吉林森工集团结合森工企业的特点和实
际,提出了"加工业国有资本全部退出,辅业
全部转为民营,社会职能全部移交,职工全
部转换劳动关系,对集团进行股份制改造"
,这一改革已进入全面攻
坚阶段,改革成效正在日益显现.
一
是企业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管理
维板厂,细木工板厂等9个加工企业,通过改
制国有资本全部退出;职工医院,房地产管
理处等7个辅业单位,通过产权整体转让全
部转为民营;高中,初中和小学等4所学校全
前的43个所属独立核算的基层单位,2个参
股公司和1个托管单位,精简到现在的27个
基层单位和3个控股公司;机关管理部门由
成本大大减少.
二是企业人员得到有效安置,职工收入
"先全体起立,再分
别坐下"的办法,彻底解决了企业职工全民
人,改制后精简到4202人,精简幅度达
%.随着职工劳动关系的转换和民营经
济的发展,林区的用工就业制度也发生明显
变化,职工分别与新单位和民营企业重新签
订了劳动合同,
局分流的7500多名职工,有85%以上实现
了再就业,职工收入较改制前有明显提高.
据调查,转制后在民营企业就业职工的收入
平均增幅30%左右.
三是林区经济结构得到有效调整,实现
工业,各种辅业全部转为民营后,使国有林
区的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
初步打破国有经济一统天下的局面,逐步形
成了国有,集体,民营和个体等多种经济共
同发展的新局面,投资主体呈现多元化,森
工企业精干了主业,
江河林业局改制前国有资本20123万元,改
制后国有资本剩下6371万元,比改制前下降
了68%.企业减少了大量补贴性支出,国有
给林区增添了活力,促进了一些新的经济增
,改制为
民营企业后总资产由改制前的400万元快速
增加到3200万元.
四是广大林区职工思想观念有了新的
变化,
宣传,以及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使林区广
大干部职工更加清醒地认识到,森工企业不
改革就没有出路,改革是大势所趋
关于推进重点国有林区森工企业改革的建议——从吉林省森工企业改革看我国重点国有林区改革政策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