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雇主责任认定法律论文.doc


文档分类:论文 | 页数:约7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7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7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雇主责任认定法律论文.doc雇主责任认定法律论文
我国雇主责任认定若干题目探究
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各领域出现社会分工显现不断精细化的趋势,雇佣关系及雇主责任随之产生。雇主责任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对雇员的选任、监视及执行职务行为范围的认定,从而正确的明确雇佣关系,确立侵权责任的承当主体,确保受害人的侵害得到充分、及时的救济。对责任的承当,法律可赋予受害人诉讼选择权,有错误的雇员应与雇主承当连带责任;另外一方面,为了能够有效的保障社会公平,预防侵害的发生,在明确外部责任,由雇主承当赔偿责任后,雇主对有错误的雇员应享有追偿权。
一、雇主责任之概念范围
在法律意义上,雇主责任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外部责任,即雇主对雇员在执行职务进程中造成第三人侵害应承当的责任;二是内部责任,即雇主对雇员在执行职务中所受侵害应承当的责任。本文主要探讨的为雇员在执行职务进程中侵害第三人时的雇主的侵权责任题目。
我国在法律层面上,对雇主的概念始终没有明确的规定,雇主责任一词也很少使用,仅在2003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人身侵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题目的解释》(以下简称《人损解释》)中提到了雇主、雇员的概念,并对相干责任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该司法解释一样成为审理雇主侵害赔偿案件及雇员受害赔偿案件的主要根据。《侵权责任法》出台后,其作为侵权领域的基本法,却没有提到雇主、雇员的概念,而是用了“个人之间劳务关系”的说法,对雇主责任的认定采使用人责任的称谓,也称为用工责任(这一立法安排与日本民法典规定类似)。.,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的相干规定,其中第110种案由为:劳务(雇佣)合同纠纷,这就实际上是把雇佣关系同即是劳务关系。因此,可以以为《侵权责任法》中“个人之间劳务关系”实际上也就纳入了个人雇佣关系的责任划分范畴。
二、雇佣关系之认定
1、雇佣关系认定范围。雇主责任是指雇主对雇员在执行职务中对他人酿成的侵害承当侵权赔偿责任,这是世界各国立法之通例。法律层面上的雇佣关系应从雇主选任、监视雇员提供劳务的合同关系角度加以认定,而不应如某些学者所主张的仅包括私人、合伙中的个人雇佣劳动关系[①],其也应包括企业和事业团体中的雇佣关系。另外,理论届习惯将以劳动合同为基础的劳动关系和以雇佣合同为基础的劳务关系加以辨别,主要缘由是前者存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身份上的从属关系,而后者雇佣双方为纯经济交换,无从属关系[
②]。但是此种划分只是为确定劳动法的的适用范围,加强对长时间固定的职业劳动关系的保护,而不能否定劳动关系本身也是雇佣关系。
2、雇员的选任和监视。雇佣关系中,雇主对雇员的选任和监视缺一不可,一般由雇主亲身选任。在大企业中,低级员工虽非企业主直接选任,但因人事部分选任权利是由企业主赋予,且由企业对其职务行为进行监视,故双方之间仍应成立雇佣关系。至于定作人与承揽人之间,后者虽为前者选任,但其独立完成工作,不受定作人的直接监视,故不成立雇佣关系。另外雇佣关系以雇主对雇员的选任和监视为根据,它不但包括以雇佣合同为基础的雇佣关系,也包括事实上的雇佣关系,这类解释也更有益于受害人利益的保护。若雇员以自己的名义又选任其他受雇人时,则视其有无选任次受雇人的权限,如有,则次受雇人与原雇佣人间成立雇佣关系,如无则否[③]。
3、执行职务行为

雇主责任认定法律论文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7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pppccc8
  • 文件大小60 KB
  • 时间2018-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