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华邦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行为规范守则
目录
第一章学校组织结构图 4
第二章学校作息时间表 5
第三章 学校员工考勤制度 5
第四章图书借阅制度 6
第五章图书室规则 7
第六章学员住宿管理规定 8
第七章学员安全管理规定 9
总则 9
安全教育及安全管理 10
事故处理 10
附则 11
第八章学员有关规定 11
第九章学员伤害管理办法 14
第十章总务处职责 17
第十一章厨房工作人员职责 18
第十二章学员处职责 18
第十三章教务处职责 19
第十四章学员课程考核办法 20
第十五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2
第十六章教师工作职责 23
第十七章教案检查制度 24
第十八章教学管理规范 26
第十九章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0
第一条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30
第二条 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31
第三条 被盗案件应急预案 32
第四条 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应急预案 33
第五条 防洪抗汛抢险应急预案 35
4、注意事项 36
4、注意事项 37
第十四条实习伤害事故的防范及处置预案 42
学校组织结构图
党支部
组织部
宣传部
工会
董事长
校长
副校长
学员处
教务处
总务处
办公室
第二章学校作息时间表
作息时间:
早操:
起床:5:50—6:00
出操:6:00—6:30
洗漱:6:30—7:30
早餐:7:00—7:30
课前准备:7:30—8:30
正课:8:00—11:30
午餐:11:30—12:00
午休:12:00—13:00
正课:13:00—16:30
晚餐:17:00—17:30
文体活动:17:30—18:50
晚间新闻:19:00—19:40
自由活动:19:40—21:00
熄灯:21:00
学校员工考勤制度
学校员工必须遵守作息时间上班,学校员工不得无故缺勤、旷工、迟到、早退,严禁代人签到,有事请假,自觉签到。
上班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30
迟到、早退、旷工。
具体规定:
员工未到规定时间上下班的,分别按照迟到、早退、旷工处罚。每次迟到、早退罚款20元,旷工罚款50元。
上班时间内因公或因私超过一天的需向校长请示,董事长批准。
校长和各处处长外出,需向小董事长请假。
请假
任何类别的假期都需学校董事会事前批准,方可执行。
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应在两个小时以内电通知本处处长。
员工身体不适请病假,须告知处长,填写请假条交给校长,遇紧急情况先电话正的处长同意,病后上班应补回请假条。不择按旷工处理。
病假的请教调应附带一声证明,医院病历正本,医院发票(经审核无误后退还)
旷工
连续一个工作日无故缺勤,或未经批准休假者将被视为旷工。
对旷工、误工处长亲自联系本人查明原因,并于两天内报校长,将根据情况予以处分。
第四章图书借阅制度
学校图书室、阅览室是我校开发学员智力,拓宽科学文化知识领域的重要阵地,是培养“四有”建设人才的信息资源。为规范图书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教职工借阅图书、资料制度
1. 图书室、阅览室的书籍报刊,只限本校教职工借阅。外单位如需查阅资料,必须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资料。
2. 对本校教职工开架借书。每人限借10册教学参考书,文艺类书籍限借1-2册。工具类图书只准查阅,不得外借。
3. 一般图书借期为一个月,必要时可以续借一个月。不得长期占用图书,影响图书流通。
4. 损坏、丢失图书的按现价赔偿。
5. 调离人员必须先清还图书,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第二条学员借书制度
1. 图书室只对本校学员开放,非本校学员谢绝借阅图书。
2. 每次借书只限一本,借阅时间为一周,逾期不还书者给予批评教育,性质较重者停止借阅。
3. 爱护图书,人人有责。禁止拆卷、撕页、剪裁、涂抹。违者批评、罚款、停借。
4. 学员借书按班级分配的时间有序借阅,在每周一至周五下午课外活动时间办理。
第五章图书室规则
阅览室只对本校师生开放,外单位人员,不得进入阅览室。
阅览室保持肃静,在室内不得大声喧哗。
室内禁止吸烟,禁止随地吐痰,禁止带小孩,禁止吃零食,禁止乱扔果皮、纸片。
在室内阅书看报要文明礼貌,禁止乱说脏话秽语,禁止嘻戏调侃。
爱护书报、杂志,不得在书报上乱涂乱画,不得剪裁、撕页。
本室书刊一般不得带出室外。特殊情况,可以暂借一天,并且要严格手续,按时归还。
阅览室开放时间: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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