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〇一二年
卫生监督协管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共卫生资源配置,健全我辖区内的卫生执法监督网络体系,切实做好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和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巡查工作,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与目标任务
以“卫生监督功能下沉,执法监督关口前移,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为目标,按照上级部门统一规划,整合资源的原则,依托全市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在我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卫生监督协管制度,通过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依靠村卫生室实施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及时收集上报公共卫生信息,有效打击违法行为和预防处置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服务对象
滨江新城辖区内居民。
三、服务内容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
发现或者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卫生监督机构并协助调查。
(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
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时,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对发现的可疑职业病患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报告。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四)学校卫生服务
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隐患及时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培训。
(五)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六)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巡查
了解掌握辖区内公共场所单位的基本情况(地理位置、卫生许可情况、法人或者负责人、从业人数、联系电话、开展卫生检测情况),做好登记。按时巡查,辖区内各公共场所每年不少于2次。发现的无证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报告区卫生监督机构并协助卫生执法人员调查。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领导小组,张瑞贻同志任组长,谢令青同志任副组长,潘宏亮、朱震、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盛其中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协管项目的实施。
(二)机构设置
在我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保健部中设置卫生监督协管室,其工作地点悬挂“卫生监督协管室”牌子,接受区卫生局及区卫生监督局的指导和业务管理。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在辖区内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行政村卫生室中聘任一名工作人员作为卫生监督信息员。
(三)人员配备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3名卫生监督协管员岗位,其中设专职卫生监督协管员1人。为朱震。各村或社区聘任一名协管员。
(四)职能定位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是对全区卫生监督工作的有力补充。其主要职能是在辖区内开展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卫生、二次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日常卫生监督工作,对行政相对人可提出具体整改意见,但不行使行政处罚权,业务上接受
区卫生局卫监督局的指导和管理,并及时向区卫生监督所报告反馈各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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