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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行业标准企业治理方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钢铁行业标准条件〔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标准条件》〕,制定《钢铁行业标准企业治理方法》
〔以下简称《治理方法》〕。
其次条 《治理方法》适用于已公告的符合《标准条件》的钢铁企业〔以下简称标准企业〕。
第三条 《治理方法》旨在对标准企业进展事中事后治理,对标准企业在年度审查、变更、整改和撤销资格方面进
行监管,是各级工业主管部门对标准企业开展动态治理的依 据。
其次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对标准企业的年度复核、变更公告、举报核查等动态治理工作。
第五条 地方工业主管部门依据《标准条件》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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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要求,负责本地区标准企业的监管、变更审查、协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复核等工作。
第六条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负责帮助工业和信息化部建
立和维护企业信息库和年度审查网上申报系统,进展标准管 理信息汇总工作。
第七条 标准企业应自觉遵守《标准条件》,并依据《管
理方法》的要求承受相关监视检查。
第八条 社会公众和闻媒体有权对标准企业涉及不符合《标准条件》的行为进展监视。
第三章 年度审查
第九条 标准企业应于每年 3 月底前网上提交上年度的
自查报告〔自查报告要求见附 1〕,由各地方工业主管部门初审后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心企业直接上报工业和信息化 部,同时抄送所在地的省级工业主管部门。
第十条 标准企业应在自查报告中依据《标准条件》和
《治理方法》要求,对企业在保持《标准条件》、状况变更 和改进提升等方面进展重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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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行业相关机构和专家建
立专家委员会,对自查报告进展审查,并抽取局部企业进展 现场复核。
第四章 变更
第十二条 标准企业发生以下状况之一时,需实时提出变更申请〔变更申请报告要求见附 2〕,经地方工业主管部门
核实后,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心企业直接上报工业和信 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实时进展变更公告。
企业名称发生变化;
与其他标准企业兼并、重组;
企业进展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
企业增冶炼产能;
企业冶炼装备有变化。
第十三条 标准企业发生以下状况之一时,需重依据
《标准条件》进展申请。
企业搬迁;
企业发生分立;
与非标准企业兼并、重组。
第五章 整改和撤销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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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标准企业有以下状况之一的,责令其限期整
改:
未按时上报年度自查报告;
经核实存在违反《标准条件》要求;
经核实存在报告虚假统计数据及其它弄虚作假行为;
经环保部门监查不合格被列入整改名单;
不协作监视检查工作;
严峻扰乱市场秩序;
未按要求上报第十二条及第十三条所规定状况。
第十五条 标准企业有以下状况之一的,将撤销其公告
资格:
存在第十四条规定状况的,拒绝整改或在规定期限内 整改后仍未到达要求;
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大事、重大或特别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社会不稳定事 件,造成严峻社会影响;
停产超过 1 年;
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拒绝整改或在规定 期限内整改后仍未到达要求。
工业和信息化部拟撤销公告资格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将 提前告知有关企业、听取企业的陈述和申辩。被撤销公告资 格企业,原则上从被撤销之日起,12 个月前方可重提出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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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标准条件》申请。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方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方法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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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1:
钢铁标准企业 年度自查报告
公司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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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概况
〔一〕申报企业根本状况
文字概述,并填报完成附表 1—“企业根本状况”。
〔二〕企业变更状况
填报下表,并用文字具体描述变更状况。
类型 名称变化
与其它标准企业兼并、重组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 1
增冶炼产能 1
冶炼装备变化 1
企业搬迁 2
企业分立 2
与非标准企业兼并、重组 2
其他
是否变更
企业变更状况一览表
注:
《标准条件》治理申请。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据《标准条件》规定进展审查。
〔三〕证明性材料
企业名称变化证明性材料
企业兼并重组证明性材料
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的证明性材料
产能和装备变化的证明性材料
其他
二、产品质量
〔一〕产品状况
文字描述企业产品构造、品种及质量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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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证明性材料
相关产品认证
省部级及以上产品质量获奖证书
其它
三、工艺与装备
填报完成附表 2—“企业现有主要生产装备状况”。四、环境保护
〔一〕主要污染物排放达标状况
填报附表 3—“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达标状况”。
填报附表 4—“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浓度及单位产品基准水量达标状况”。
填报附表 5—“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二〕主要污染物总量排放状况
填报附表 6—“企业主要污染物总量排放状况”。
〔三〕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状况
文字描述,并填报附表 7—“企业固体废物处置状况”。
〔四〕证明性材料
有效期内的排污许可证
企业上年度监视性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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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能源消耗和资源综合利用
〔一〕企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设施及运行状况
填报完成附表 8—“企业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设施及运行状况”。
〔二〕企业能源消耗状况
填报完成附表 9—“企业上年度能源消耗达标状况”。
假设企业实际值与上一年度发生变化较大,需要说明原 因并写出实行的措施。
六、安全、职业卫生和社会责任
〔一〕安全、职业卫生和社会责任
简要描述企业安全、职业卫生和社会责任。
〔二〕证明性材料
上年度纳税发票或其它证明
上年度社保银行转账凭单或其它证明
其他
注:全部证明性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如不能供给要求的材料,须说明缘由。文字和附表均需要填写完成。
企业需在网上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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