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银行的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 摘要]金融电子化随着互联网的开发与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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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是一种世界性的潮流,网络银行便是电子金融化中的一种模式。自从全球第一家网络银行诞生后,网络银行得到了迅速发展,目前网络银行业务正全面取代PC银行业务。网络银行业务在突破传统银行业务理念的同时ssbbww. com,也对传统的法律制度产生了巨大的冲击与挑战,如网络银行的市场问题、网上贷款问题、税收征管问题、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问题等。这些问题若得不到解决8t t t 8. c o m将会严重阻碍网络银行的发展应用及普及。因此. com,我国应尽快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以规范其发展。
[ 关键词] 网络银行;法律问题;电子商务
一、引言
网络银行又称为网上银行,是指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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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作为dddtt其产品、服务和信息的业务渠道,代写论文向其零售和公司客户提供服务的银行。根据人们对网络银行的不同理解可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的网络银行是指在网络中拥有独立的网站,并为客户提供一定行,它几乎涵盖了所有8 tt 的在互联网上拥有网页的银行;第二层次的网络银行是指分支型网络银行,即指在传统的商业银行内部,设立独立的分支部门作为dddtt网络银行或者性质的网络银行;第三层次的网络银行是指设在因特网上,没有银行大厅、没有营业网点,所有8 tt 业务都通过互联网进行的一种金融机构,故又被称为虚拟银行。意义上的网络银行都包括www .ddd tt. com三个要素:一是因特网或其他电子通讯技术;二是基于电子通讯的金融服务提供者;三是基于电子通讯的金融服务的消费者。由于. com网络银行具有成本低廉、效率提高、服务范围广、信息来源大等特点,自全球第一家网络银行安全第一网络银行(Security work Bank)于1995年在美卷了全球的每个角落,对传统银行造成了前所未有的冲击,以致比尔盖茨断言,传统银行犹如庞大的恐龙将会在下一世纪灭绝。根据美国研究机构调查2000年元月有16%的家庭使用因特网上的银行业务。在欧洲,网络银行的份额也在急剧扩大,据统计,到2000年2月欧洲已有网络银行122家,增强,已有1/3金额约为1580亿欧元的储蓄通过互联网来进行。[ 1]我国自深圳招商银行于1997年2月首家推出网上业务后,其他商业银行纷纷效仿。目前,中国已有20多家银行的20多个分支机构拥有网址和主页,其中开展网络银行业务的分支机构达50多家。随着网络银行这一新生事物的迅猛发展,产生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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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亟待解决8t t t 8. c o m的法律问题,如市场准人阅题、税收征管问题等,这些问题如果8 tt 解决8t t t 8. c o m得不好,不仅会妨碍网络银行的发展,而且会影响我。而我国现行的法律普遍对电子商务业务缺乏必要的规定,在网络经济面前往往 t8. com显得捉襟见肘。健全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对网络银行实施有效的监管是我国网络银行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w.。
二、网络银行的市场准入问题
网络银行在经营场所和经营方式上对传统的商业银行的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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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征有所突破,但从独立性、组织性、营利性等方面看,质是商业银行。吸收存款、发放贷款仍是其主要业务,因而网络银行的设立、变更及经营仍然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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